群 狐

铜钱的两面

宝剑有双锋,钱币有两面,刀却不同。

钱币的两面,不管你从哪面看,除了上面的花纹不同外,几乎是完全一样的。宝剑的双锋不管你从哪边看,都是青锋凛凛,寒光照人。

刀呢?

如果你从刀锋那边看它,它的刃薄如纸,如生死的边缘,如果你从刀背那边看它,却好像完全没有侵略性和危险性,绝不会割伤你的手。

所以一般看起来,刀虽然远不及剑的锋锐,远比剑迟钝,可是实际上它却有它狡猾和善于隐藏自己的一面,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的某一种人一样。

现在我们要说的,就是这一类的人和故事。

江湖中大多数有见识的人都知道,赌局是个非常庞大而严密的组织,近年来更是一帆风顺,“手气”特佳,声势几乎已凌驾在江湖中某些最古老的帮派之上,却不知它也有它的痛苦。

“赌局”最大的痛苦就是,它一定要赌,不想赌的时候也要赌,只要有人来下注,它就要接受,就算明知这一次赌得很不公道,有一方几乎已注定非输不可,它最多也只能把盘口定得差额大一点,还是非接受不可。

因为它是“赌局”,不赌的赌局,就像是不接客的妓院一样,是要被人摒弃的。

“光说不练”“光敲梆子不卖油”,这些都是江湖人的大忌。

这一次赌局接下的一局,就是非常不公平的,有关的资料中记载是:

日期:九月初九。

地点:华山之巅,苍龙岭。

盘口:以三博一。

决斗人:唐捷、聂小雀。

决斗项目:轻功。

飞上华山

秋,重九,登高日。

华山。

山风怒号,云蒸雾涌,华山苍龙岭一春孤悬,长至三里,两旁陡绝,深陷万丈,远远看过去,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,斜斜地插在白云中。

华山天下险,这里正是华山最险处,苍龙岭尽头韩文公投书碑下,也不知何时铺起了一床草绿色的波斯羊毛毯,就好像有仙灵的魔指在这一片穷山中点出了一块绿草如茵的福地。

三个人趺坐在上面,围绕着一张短几、一具古筝、一壶苦茶。

雾浓得就好像是羊乳一样,三个人一僧、一道、一俗,僧是个苦行僧,僧衣百衲,脸色蜡黄,看起来非但终年不见阳光,而且显然营养不良。

道士纯阳中,就跟他们的祖师“朗吟飞过洞庭湖”的吕祖一样,修饰整洁,潇洒出尘,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,杏黄色的剑穗在风中不停飞舞。

俗却不俗,是一位穿着大红袍的白发老人,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,现在虽然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,可是仍然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,就好像忽然看到一只传说中久已绝迹的洪荒怪兽一样,就算明知他已不能伤人,还是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诡秘和妖异。

“销魂小青衣,夺命大红袍。”

如果他就是传说中的一剑夺命,大李红袍,那么另外那一僧一道又是谁呢?

江湖中能够和大李红袍并起并坐的人,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快死光了。

剩下的几个,不是一代宗师,也都是极有身份的武林前辈。

这些人当然都不会是傻瓜。

他们不远千里跑到这华山绝顶上来像傻瓜一样的坐在地上喝茶,为的是什么?

距离投书碑不远,一道削斜的山壁下,有一株古松,虬根盘绕,枝叶浓如华盖。

一个人穿一身黑袍,纯丝的黑袍,就打着赤脚,脖子上挂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,手里提着一只关外牧民们最爱用的羊皮酒袋,像上古巢居人一样,斜倚在一棵树干上,一大口一大口喝着袋里的羊乳酒。

像雾一样浓的羊乳酒,甜甜地入喉,到了肚子里,就变成了一团火。

儿须成名,酒须醉。

酒后吐露,是真言。

歌声苍凉,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豪情,就好像把这一块小小的枝叶,当作了一片苍茫的大地。

风吹长草,牛羊隐现。

低唱的人仿佛也已回到了他那生长的地方,那永远都再也回不去的地方。

“卜鹰。”

更高的一根枝叶上,忽然垂下了一只白玉般的手,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,捏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不会看到的马乳葡萄,淡绿色的葡萄,丰美而多汁,看起来就好像是假的一样。

人看起来也像是假的,就像是白玉雕成,玉脂为血,居然也穿一身纯丝的黑袍,任凭一头比乌丝更黑、更柔的头发披散在双肩。

她的这一件纯黑丝袍,和卜鹰的那一件唯一不同之处,就是衣袖。

她的衣袖上用金线绣满了灿烂的花朵。

“生裂虎豹关玉门,轻如飞燕胡金袖。”

江湖中稍微有一点见闻的人,都知道她就是天下第一号大赌徒卜鹰唯一的一个情人,能够和卜鹰这样男人相处三天的女人已经不太多了。

究竟是胡金袖的手段高,收服了卜鹰?还是卜鹰的手段高,征服了胡金袖?

这笔账就没有人能够算得清。

葡萄落入卜鹰的嘴里,胡金袖的声音银铃般响起。

“看来这一次赌局倒真的热闹得很,连李红袍和杜黄衫都来凑热闹了。”

“他们不是来凑热闹的。”卜鹰说,“他们是唐家花了大把银子请来做公证的。”

他叹了口气道:“你想想,没有大把银子可拿的事,那个红袍老鬼怎么肯做?”

“那个苦行僧是谁呢?”

“提起此人来,也是大大的有名。”卜鹰接着说,“东海苦竹林苦竹寺的吃苦和尚就是他。”

“听你这么说,这位吃苦和尚倒真是苦得很。”

胡金袖在叹气,卜鹰却在笑。

“其实东海本就没有一个苦竹林,就算有,这个和尚也没有去过,这些名词,都是他凭空自己捏造出来的。”卜鹰笑道,“而且据我所知,这个和尚什么都吃,就是不肯吃苦。”

胡金袖也笑了。

“其实也不仅是他,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也不知有多少,嘴里天天喊着要吃苦,其实真正吃苦的都是别人,他自己一点都吃不到。”

这个问题太尖锐太深入,很容易就会刺伤到别人,卜鹰和胡金袖现在都很快乐,所以他们立刻就把话题转开了。

“你看这一次赌局应该是谁赢?”

“你看呢?”卜鹰反问,“轻如飞燕的胡大小姐也是江湖中顶尖的轻功高手,你的判断该比我正确。”

胡金袖对有关轻功的事,果然显得非常内行的样子,毫无考虑就回答:“川北的唐家和川中的唐家,虽然是堂房兄弟,可是两家擅长的武功却不同。”

这一点是大多数武林中人都知道的,川中唐家,以毒药暗器名震江湖,只要看见唐家的独门暗器袋和那一只专发毒药的鹿皮手套,大多数江湖人都会跑得比马还快。

川北唐家,却是以轻功见长,他们的独门轻功提纵术,经常有武林中久已绝传的身法出现。

“尤其重要的是,川北唐家的弟子,一个个都有非常的耐力,尤其习惯于在山区间行动,这当然也跟他们从小生长处的地形有关。”

“对,蜀道难,难于上青天。”卜鹰打着川腔说,“走起路来,川娃儿硬是要得。”

“这一次川北唐家派出的是唐捷,据说是他们当今第二代弟子中的第一高手,人也长得俊,外号人称飞天玉豹子。”

卜鹰微笑:“一个男人如果长得俊一点,在女人眼中无论做什么事,都好像比别人强一点。”

“你呢?难道你看好聂小雀?”

“看好聂小雀有什么不对?”

“苏北聂家一向是下五门的人,下五门的轻功虽然花俏,可是不实用,我要赌,绝不买他。”

“非但你不买他,别人也不买他。”卜鹰叹气,“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买他。”

“只有你?”

卜鹰又叹气:“我又有什么法子呢?大家都买唐捷,如果我也买他,那还有什么好赌的呢?”

“没有赌,也就没有赌局了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既然有赌局,你就得接受别人赌唐捷赢的赌注。”

“不错。”

“你已经接受了多少赌注?”

“大概有八十万两左右。”

“黄金还是白银?”

“这次是银子。”

“还好是银子,否则你恐怕就要输得连家都不认得了。”

“谁说我一定会输的?”

“难道你还有机会赢?”

“多多少少总是有一点的。”卜鹰微笑,“杀头的生意有人做,赔本的生意没人做,如果真的是有输无赢,你就算杀了我的头,我也不干。”

绝 计

这一次“赌局”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,意思就是说,要赌唐捷胜的人,输要输三两,赢只能赢一两。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,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,盘口是三十博一,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。

这一次赌局的大庄家就是卜鹰。

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,可是他现在看起来,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。

松树下,地毡上,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,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,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。

“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一种盘口,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。”杜黄衫在皱着眉,“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。”

“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。”吃苦和尚说,“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,叫唐捷一路上泻个七八次,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,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。”

杜黄衫苦笑:“这种事,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。”

吃苦和尚悠然举杯:“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,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?”

“但是他绝不会去做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卜鹰不是这种人,唐捷也不是笨蛋。”杜黄衫道,“就算他是笨蛋,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。”

吃苦和尚浅浅地啜了几口苦茶,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。

“聂家的人呢?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?”

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,忽然插口问:“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,你还有什么法子?”

“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,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,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,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,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,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,弹响这只古筝,聂家岂非就赢了?”

“这倒真是个诡计。”李红袍冷冷地说道,“只有一样可惜!”

“哪一样?”

“你碰巧知道聂小雀有个双生兄弟,唐家的人难道会碰巧不知道?”

吃苦和尚一口热茶刚喝下去,烫得直翻白眼,那边树上的卜鹰却差一点把一嘴的酒都笑得喷了出来。

唐家当然早已算准这一着,而且早已查出聂小虫最近一直都在济南,他们甚至还约定好了,九月九日的凌晨,叫聂小虫到济南城的云门楼子上见面,若是小虫不到,这一局就算聂家输了。

“蜀中唐家做事,一向是滴水不漏的。”胡大小姐也忍住笑道,“这种绝计,也真亏和尚怎么能想得出来。”

卜鹰也笑,笑得却好像有点莫测高深的样子,胡大小姐当然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
“你笑什么?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?”

“我只不过忽然发现,名门大派千算万算,还是算不过下五门。”

“怎么说?”

“唐家做事虽然滴水不漏,真正占便宜却还是聂家。”卜鹰解释,“聂小虫这次到济南去,不管他是去办什么事,都一定可以马到成功,平安归来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这次他找到个万无一失的靠山,保证天下太平!”

胡大小姐终于也明白了:“为了这次赌局,唐家派到济南去的人一定会时时刻刻监视着他,别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,一定还以为他请到了唐家的高手做保镖,还有谁会去动他?”大小姐吃吃笑道,“看来聂家这些小麻雀、小虫子,倒全都不是省油的灯。”

卜鹰忽然问她:“你知不知道昔年被武林九长老贬为下五门的五个门派,到如今只剩下了几门?”

“难道只剩下聂家一门了?”

“一点也不错,就只剩下了他们一门。”卜鹰叹息,“一个门派被贬为下五门之后,要生存下去就变成件很不容易的事了,昔年那九位老先生如果想到了这一点,也许就不会因为某一家人会用‘鸡鸣五鼓返魂香’而把他贬为下五门。”

他的声音仿佛还是很冷淡,淡淡地接着道:“有些门派虽然不会用熏香暗器,做出来的事却远比那一家要精彩得多。”

胡大小姐凝视着他:“我知道你一向很同情他们,只可惜——聂家这一局还是有输无赢的。”

卜鹰冷笑:“只怕未必。”

就在这时,已经有一条人影从苍龙岭的石脊上翻跃而起,猿猴般凌空翻了四五个斤斗,猥琐的身法突然变得曼妙轻灵,“嗖”的一个“燕子穿帘”,平白又变为“细胸巧翻云”,轻飘飘地落在春草般的绿毡上,单膝半跪,抄起古筝。

只听“铮”的一声,声越金石,远远地传至远山白云里,手指上竟带着种极阴柔的内力。

再看弹筝的人,纤巧的身材、瘦削的脸,神情间总仿佛带着几分畏缩,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,灵光四射,显得聪明绝顶。

胡大小姐忍不住失声惊呼:“是他!”

“是的,是他,聂小雀,小雀儿。”卜鹰故意冷冷淡淡地说,“下五门的人,这次总算不幸赢了一次。”

直至多年后卜鹰还对人说,那一天在华山绝顶,他最忘不了的一件事,就是大李红袍忽然站起来,走到他面前,用一种很严肃而且很恭敬的态度对他说:“卜先生,你真行,我佩服你。”

卜鹰后来还对人说:“那一次大概是近三十年来,李红袍第一次称呼别人先生。”卜鹰笑道,“而且那一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。”

“后来呢?”有人问卜鹰,“后来怎么样了?”

“后来我当然就跟聂小雀去吃庆功酒去了。我们去的时候,唐家的人一直都在看着我。”卜鹰笑道,“如果唐家人的眼光也跟他们家的暗器一样有毒,那天我一定已经被活活毒死。”

胡大小姐叹了口气:“那一次我倒很同情他们,因为我也跟他们一样,始终不明白卜鹰究竟凭哪一点算准了聂小雀会赢。”

后来又有人问聂小雀:“老实说,你跟唐捷的轻功究竟是谁强?”

“是他强。”

“后劲是谁比较大?”

“是他比较大。”

“但是你却赢了那一局。”

“好像是的。”

“他的轻功比你强,后劲也比你大,你是怎么赢他的?”

聂小雀不回答,只笑,笑得一点都不像是只小麻雀,倒有点像是只小狐狸。

庆功酒

九月初九那一天,当天晚上,华山山麓,临时搭成的连营式长棚里,张灯结彩,筵开数十桌,都是为了要替唐挺和买唐捷的那些赢家们庆功的。

从各地赶来的江湖好汉,午时一过就开始喝酒,边喝边等,等候好音。

可是从山上传下来的消息却不太好,先上山弹响古筝的竟是聂小雀,这怎么可能?欢乐的场面虽然已显得有点尴尬,大家却仍然半信半疑。

等到专程从川北赶来主持这一次赌局的唐门高手唐挺从山上下来,消息才获得证实。

“唐捷真的输了,他的人已悄然而去,不知所踪。”

唐挺脸色虽然沉重,腰杆却仍挺得笔直,就像是一杆枪。

唐家的高手大多数是这样子的,赢的时候是这样子的,输的时候也是这样子,像唐捷那样,输了就悄然而去的人,唐家并不多。

好像是楚留香曾经说过:“轻功练得好的人,情感总是比较脆弱,这大概是因为这种人的反应也比较快的缘故。”

楚香帅的轻功号称天下第一,他对这方面的言论,多少总是有些道理的。

何况他自己就是个情感很脆弱的人。

唐挺从山上下来后,立刻证实了两件事。

——唐捷确实输了,比聂小雀整整落败了三百指。

一弹指的工夫为“一指”,三百指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候了,这种计算时间的方法,据说也是楚香帅创造出来的,虽然不能进入庙堂,江湖中却已渐渐有人开始采用。

——聂小虫确实还在济南,今天凌晨,唐挺还接到派到济南去的唐门弟子飞鸽传书,而且还说济南府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很神秘的凶杀案,好像还跟聂小虫有关,所以他暂时还走不了。

这几件事虽然使买唐捷的人胃口大伤,可是大厨子已经来了,酒饭已经准备好,饭还是要吃的,只不过吃得不明不白而已。

在这餐庆功酒上,真正的赢家和输家居然全都下落不明,人影不见。

他们的人呢?

这一次赌局中,真正的大赢家当然不只卜鹰,此刻这一只鹰还带着一只雀飞入了一条陋巷,陋巷中有家小店,厚厚的棉布门帘已被油烟熏得发黑。

平时最爱干净的胡大小姐这次居然也跟来了,最近她好像已拿定主意,跟定了卜鹰。

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,能下定这种决心,倒也不是坏事。

小店里只有三张洗得发白的杨木方桌,厨房里刀勺直响,菜已上锅。

卜鹰四下看一眼,看不到别的客人,立刻问:“只他在炒菜?”

聂小雀笑着点头:“今天他心情特别好,一定要亲自下厨房。”

卜鹰立刻眉开眼笑,看样子简直比赢了八十万两还开心。

“太好了,实在太好了。”他深深吸了口气,“今天的第一样菜,是不是炒鸡蛋?”

“是,是炒鸡蛋。”小雀笑道,“这是他的老规矩,要喝酒,先弄盘炒鸡蛋垫底!”

卜鹰大笑,大小姐却不禁摇头,炒菜的这个“他”究竟是何许人也,难道还能把一盘鸡蛋炒出花来?听说一个人年纪大了嘴就会变得比较馋,卜鹰的年纪确实已不小,难怪最近对她好像越来越疏远。

大小姐心里面正胡思乱想,一盘炒鸡蛋已经端了上来,鹅黄色的一盘蛋,上面缀着十来点翠绿的葱花,香、嫩、柔、滑,胡大小姐本来准备只吃一口的,小小的一口,可是一筷子夹下去,眼睛和筷子就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盘炒鸡蛋。

接着,干烧茄子、火爆牛心、虾仁豆腐、豆瓣雪菜、双冬腐衣,一样样捧出来,虽然都是些家常菜,可是每一样全都是色香味俱全,只有真正的大行家,才能炒得出这种菜,也只有真正的大行家,才能吃得出它的滋味来。

就连胡大小姐都觉得有点不能不佩服这位“他”先生了。

“他”是谁呢?看卜鹰说起“他”的样子,非但神神秘秘的,简直是有些鬼祟。

等到“他”把手脸洗干净,笑嘻嘻地从厨房里走出来,胡大小姐才真的大吃了一惊。

这位在厨房里炒鸡蛋的“他”先生,却不是聂小雀,是谁?

秘 密

不管怎么样,这个世界上总是只有一个聂小雀,如果说炒鸡蛋的这个人是聂小雀,那么刚才在山巅弹响古筝,又把卜鹰他们带到这里来的人是谁呢?

胡大小姐看看“他”,又看看他。

“你一定就是聂小虫,原来你还是偷偷地从济南溜回来了。”

“我不是小虫,小虫是在济南。”这个人很认真地说,“我叫小无。”

“小无?”

“不错,小无。”这个人说,“无,就是没有的意思。”

“没有什么?”

“没有我,”这个人说,“世上有小雀,有小虫,可是没有小无。”

“没有小无的意思,就是没有你?”

“不错。”

“既然没有你,那么你是谁?”

“我只不过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而已。”他非但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,反而笑得很愉快,“别人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么样一个人存在。”

他越说越糊涂,胡大小姐却明白了。

聂家原来有个“三胞胎”兄弟,小雀、小虫、小无,可是江湖中却只知道其中两个,小无根本从来都不露面,到了真正的关键时刻才出现,趁别人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,就已把赌局乱了,把难题解决。

其实这三兄弟究竟谁是小无?谁是小虫?谁是小雀?有时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分不太清。

胡大小姐轻轻叹了口气。

“卜鹰,现在我也佩服你了,原来你早就知道这一局他们是输不了的。”

卜鹰微笑:“我早就说过,若是明知有输无赢,就算杀了我的头,我也不会去赌的。”

“你还是会去赌的,因为你是个天生的赌徒。”胡大小姐幽幽地说,“若是一定要等到十拿九稳才去赌,就不能算是赌徒了。”

聂小雀也叹了口气:“这句话真是千古不移的至理名言,每个人听了都应该牢记在心才是。”

卜鹰仍大笑:“其实我也不能算是赌徒,我还不够格。”

“你不够格谁够格?”

“关二关玉门。”卜鹰说,“我本以为这次他一定会来的。”

只要有机会能和卜鹰赌,关二的确是从来都不肯错过的,“只可惜关二爷这次在济南,好像也跟小虫一样,被卷入一件凶杀案里。”聂小雀道,“昨天夜里我是接到小虫的鸽书,据说凶手已经被逮住,正是关二爷的嫡亲外甥,关家三姑奶奶的独生子程小青。”

“程小青?”卜鹰两道浓眉结起,“程小青会杀人?我不信。”

“听说他杀的人还不止一个,而且是在行凶的现场被逮住的。”小雀道,“破案的人据说就是当今六扇门里第一高手,刑部的总捕凌玉峰。”

卜鹰的浓眉结得更紧,过了半天,忽然问:“济南府的正堂是不是姓潘?”

“大概是的,”聂小雀道,“听说他本来是九省巡按,钦赐的尚方宝剑,可以先斩后奏的。”

“他已经斩了程小青?”

“暂时还没有,可是也快了。”

卜鹰霍然长身而起:“走,我们到济南去,那里正有好戏连台,我们怎么能不去看看呢?”

一直很少开口的聂小无忽然笑了笑:“鹰哥如果想去看关二爷,恐怕就不必到济南去了。”

这时候关二已经到了华山,正在山麓下的十里长棚里,放怀纵饮,喝得竟比他吃得还要多。

吓人的纪录

聂家实在是个很神秘的家族,常常会用一些奇异而诡秘的方法,做出一些别人永远无法明了,而且无法解释的事。

关二的事件,就可以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,卜鹰就曾经问小无:“你是说关二已经来了?他是什么时候来的?”

“刚来。”

“你什么时候知道他已经来了?”

“刚才。”

“刚才什么时候?”

“就是你刚才提起潘大人的时候。”

“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?”

“是的。”

卜鹰笑了:“我的眼睛虽然不太好,可是我不瞎;我的耳朵虽然不太好,可是我不聋。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,我怎么会不知道?”

他当然不瞎不聋,他有鹰一样的眼睛,虎一样的耳朵,甚至还有着狼一样的第六感,可是他当时的确什么都没有感觉到。

可是他也知道,聂小无绝不是个说谎的人,所以他更好奇,所以要再三追问。

“为什么?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?”

聂小无终于回答,答得很妙。他说:“鹰哥不知道,因为鹰哥毕竟不是聂家的人,聂家还有很多古怪的事,鹰哥大概也不会知道。”

他还补充了一句:“严格说来,聂家的事,这个世界上根本就完全没有一个人知道,连我们兄弟都不例外。”

卜鹰又笑了,这次是真的在笑,笑声又恢复了那一向的豪爽和明朗。

“不管怎么样,我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已经足够了。”他自己解释,“我只要知道聂家兄弟是我的朋友,我晚上睡觉就会放心得多了。”

关二呢?关二如果已经到了华山附近,此刻在哪里?

“你们兄弟是一种人,关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。”卜鹰说。

“他是哪种人?”

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,如果他是你的朋友,你晚上就休想睡得着。”卜鹰说,“那倒不是因为你怕他等你睡着了来害你,而是因为你时时刻刻都在为他担心,深怕他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。”

“关二爷难道会是这种时时刻刻都要让朋友为他担心的人?”

“他就是。”

卜鹰叹了口气,接着说:“这个人十余岁成名,以一身神力和一双铁掌,纵横江湖数十年,据说一生中从未遇见过敌手,奇怪的是,这么样的一个人,有时候做起事来,却比小伙子还要毛躁。”

“鹰哥是他的朋友?”

“我不是他的朋友,我只不过是他的搭子。”

“搭子?什么搭子?”

“搭子有很多种,喝酒要有喝酒的搭子,扯淡要有扯淡的搭子,赌钱也要有赌钱的搭子,一个人活在世上,要过得快活一点,一个好搭子,是万万不可少的。”

“只可惜要找一个好搭子比找一个好老婆还要困难。”

“那的确要困难得多了。”

“所以鹰哥决不会让这么样的一个好搭子伤心难受的,更不会让他遭遇到什么意外。”

聂小雀问卜鹰:“我说得对不对?”

“对,真他娘的对极了。”

“鹰哥当然也算准了现在他会在什么地方。”聂小雀微笑,接着说,“如果鹰哥不知道,也就不能做他的好搭子了。”

聂小无却在叹气:“做一个死人的好搭子,大概是不会有什么快乐的。”

“幸好他一时半刻内还死不了。”

聂小无也笑了:“有了鹰哥这样的好搭子,想死大概都死不掉。”

关二现在的确好像有一点很想赶快死掉的意思,因为他几乎已经把这一带所有最难惹的武林豪杰全部得罪光了。

能够短短片刻间得罪这么多人,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,可是关二能做到。

在这方面,他好像有专长,这一类的任务,恐怕再也没有人比他更能愉快胜任的了。

根据别人的统计,这一天、这一夜,在华山下的长棚里,在短短不到一盏茶的工夫里,也就是说最多只不过别人喝一盏茶的时间内,他一共翻了十七张桌子,摔破了七十一个大碗,二百零三个小碗,二百二十一个酒杯,三百零七个碟子,而且还砸坏了四十二张板凳,外带十三张大圆桌面。

另外他居然还有空,打扁二十九个人的鼻子,三十四个人的门牙,就只掉在地上的牙齿,一共就有一百六十五颗。

这个纪录就算不是绝后,也是空前的,就连卜鹰都不能不佩服。

“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简直好像长了十七八双手。”卜鹰说,“他吃东西的时候,却好像长了十七八张嘴,还有十七八个人的胃口。”

关二的胃口好像永远都是好的,面对着一群想把他撕成碎片的人,他的胃口居然也一样好。

在创造了刚才所说的那个纪录之后,他已经吃了一只黄焖全鸡、一只香酥全鸭、两大碗白汁鱼唇、一碗八宝饭、二十八个花卷馒头。

面对着他的一群人中,最少有二十个是可以在一瞬间杀人的好手。

斜对面的山坡尖,还有三个人趺坐在一张春草般的绿毡上,一僧、一道、一俗,一壶茶、一樽酒、一盘果,宛如一幅图画。

他后面的山坡上,一片星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里,孤零零地有一条人影,箕踞在一块山石上,一对亮眼,一双铁臂,一根比平常人几乎要粗一倍的手指上,倒吊着一只特大的羊皮酒袋,在阴森的夜色中看来,宛如一个地鬼与天魔混合成的凶煞。

——幸好没人看见他的刀,他的刀在腰。

那一群可以杀人于一瞬间的高手,当然也各有兵刃在腰。

柔软的腰部,通常都是江湖人用来携带隐藏兵刃的地方,江湖人的腰大都柔软如蛇。

“蛇腰。”

关二忽然从一碗乳酪中把目光移开,瞪着对面一个宽肩长腰锦衣的中年人厉声说话。

“蛇腰丁人俊,善打毒针,软功、缩骨、擒拿,练得都不错,是鹰山群盗中的三大高手之一。”关二问他,“这个丁人俊是不是你?”

“是的。”这个丁人俊居然还蛮有点骨气,不但承认他的名号,而且还说,“其实我真正的外号,是赤练蛇腰。”

赤练蛇虽然不能算是毒蛇中最毒的一种,却可以算是毒蛇中最有名的一种。

丁人俊傲然道:“若是大蟒蛇腰,那就无趣得很。”

“很好,赤练蛇腰,这名字配得上你。若是大蟒蛇腰,那算什么东西?”

丁人俊咯咯地笑,关玉门笑声震耳,两人都笑,一个阳刚、一个阴柔,听得人全身冷汗,鸡皮疙瘩都起了出来。

幸好关二的笑声很快就停顿,又问丁人俊:“你杀过人?”

“偶尔。”

“杀过多少人?”

“不超过三个。”丁人俊阴森森地笑着说,“每天不超过三个。”

关二又盯着他看了半天,忽然狂笑。

“好,这是好习惯,每天只杀三个,既不算太多,也不算太少。”

“有时候我偶尔也会破例,杀上七八九十个。”

“这么样看来,你杀的人总有一两百个了?”

“只多不少。”

“你呢?你死了没有?”

“我好像还活着。”丁人俊道,“死人好像是不会说话的。”

他还在阴森森地笑,因为他没有看见关二的表情已经变了,整个人都好像已经变了,手臂上已经有青筋突起,眼睛里已经冒出血丝。

这是杀人前的征兆,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会变成这种样子。

关二距离丁人俊本来不但还有两丈多,而且隔着一张圆桌子,可是现在他的手忽然一伸,只听得“咯、咯、咯”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,只看见一条长大的人影,凌空一闪,一阵强劲的衣袂带风声响后,再看关二已经回到座位上。

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坐下来,他的一只脚站在地上,一只脚踏在凳上,一只手里抓着半只油鸡,一只手里抓着一只手。

丁人俊的手。

刚才那个满身鬼气的赤练蛇腰,现在整个人都真的好像蛇一样的扭曲了起来,扭曲着伏在关二面前的圆桌上,一只手已经被关二反拧到背后。

关二的声音嘶哑。

“这个人杀人一两百,居然还好好地活着,居然还在自鸣得意。”他的声音不但嘶哑而且悲怆,“有的人最多只杀人三五,就已经要死了,而且非死不可。”

关二厉声问:“这样公道不公道?”

没有人回答,没有人开口,过了很久,斜对面山坡上才有一个人在叹气。

“老夫今年活了八十三,总算才明白一件事了。”说话的人有气无力,身上的红袍却穿得鲜艳如少女,枯瘦蜡黄的脸上,居然好像还擦着粉。

“红袍老鬼,你在说什么?”关二厉声问,“你明白了什么事?”

“我总算明白这个世界上,真的有很多呆子,就像你一样的呆子。”大李红袍悠悠地说,“因为只有你这种呆子,才会在这个世界上要求公道。”

“难道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公道的事?”

“有是有的,比如说,你刚才讲的那件事,就要比别的事公道一点。”

“你知道那是什么事?”关二问,问得虽然有一点笨,在当时却是非问不可。

“丁蛇腰杀人一百余,还高高兴兴地活着,你外甥程小青只不过杀了三五个人,还没有弄清人是不是真的是他杀的,就被判了个秋斩处决,已经快把脖子洗干净,坐在牢里等死了。”李红袍问关二,“你是不是认为这件事很不公道?”

他不等关二开口,又叹了口气,接着说:“其实这件事是很公道的。”

关二大怒,却还是忍不住问:“你凭什么说这件事很公道?”

“因为你甥儿要死,是他自己想要死的,一个人居然连自己都想要死了,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?还有什么公道不公道?”

“你怎么知道他自己想死?”

李红袍微笑:“他自己如果不想死,有你在他身边,还有谁能让他死?”

关二说不出话了。

赌 头

关二还没有开口,远处却有人搭腔了。

“那倒也未必。”这个人的声音中带着种特别的磁性,“我碰巧知道还有一个人能救得了他。”

“谁?”

“我!”

大李红袍诡笑:“卜鹰,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,我一直都在等着。”

“等着我干什么?”

“不是等着你,是等着你最近赚进的那一百多万两。”

卜鹰大笑。

他施施然从人丛中走出来,兀鹰般的秃顶在灯下闪闪发着光,就像是金沙河的河水一样,闪着金光。

“你错了,最近我赚进的还不止这百多万两,只可惜不管谁要拿走一两都很不容易。”

大李红袍的笑容更诡:“碰巧我刚好知道一种法子。”

“什么法子?”

“赌。”

卜鹰精神一振,只要听到一个“赌”字,他的精神就会一振。

“你想跟我赌?”卜鹰问。

“是的。”

“赌什么?”

“赌你也救不了程小青!”

“赌多少?”

大李红袍一双仿佛总是在昏睡中的老眼里也发出了光。

“我知道你是个有钱人,而且越来越有钱,可是我并不想赢得太多。”大李红袍瞪着眼道,“我们就赌一百五十万两如何?”

群豪悚然动容,卜鹰也叹了口气。

“一百五十万两,随随便便从他嘴里说出来,就好像刚够买个烧饼一样。”卜鹰摇头叹息,“看来这个人对钱财的数目连一点观念都没有。”

“你嫌太多?”

“不嫌。”卜鹰道,“我赌钱一向只嫌少,不嫌多,越大越风流。”

“那就好极了。”

关二突然大喝:“卜鹰,你为什么要跟他赌?是不是要借个题目去救小青?”

“程小青与我非亲非友,素不相识,我为什么要去救他?”卜鹰悠然道,“我只不过想赢那红袍老儿几文而已。”

他微笑:“我知道他也是个有钱人,可是这次输了后,他恐怕就要穷一点了。”

多出来的人

车声辚辚,健马如飞,直奔济南。

对于马,卜鹰并不十分有兴趣,胡金袖却是专家,她选出的马,不但都是名种,而且都是良骏,差一点的,她才用来拉车,可是经她训练过后,四匹马十六条腿好像只有一个动作。

车子当然走得很平稳,连卜鹰手中金杯里的美酒都没有溅出一滴。

他斜倚在车座,把一双只穿了双帕来小羊皮凉鞋的赤脚高高跷起来。唯一幸运的是,他的脚绝对不臭,而且从来没有人说过他的脚脏。

胡金袖已经瞪着他看了半天,终于忍不住说:“想不到你真的跟他赌了,你有把握?”

“没有。”卜鹰懒洋洋地笑了笑,“如果有把握,我就不赌了。”

——若有把握,就没有了刺激,没有刺激,还赌什么?

有些人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,真正的赌徒却从来不做有把握之事,这道理胡金袖其实是明白的。

“可是你这次赌,却是为了程小青!”胡金袖道,“看关二的样子,连我的心都软了,我敢保证他从来也没有这么样被一个人感动过。”

“你认为他被我感动了?”

“当然。”

“你认为我跟那位红袍老儿赌,真的是为了救程小青?”

“对。”

“你认为我是为了关二才要救程小青的?”

“对。”

“对?对个屁!”卜鹰冷笑,“关二只不过是我赌钱的搭子而已,而且是个好搭子,又敢赌又敢输,而且输得起,除此之外,我跟他还有什么狗屁关系?我为什么要救他的外甥呢?”

胡金袖露出雪白的牙齿,浅浅地笑了笑,也不知道是真笑还是假笑:“这样子最好,要不然我还以为他是你的朋友。”胡金袖浅笑着道,“一个赌徒若是把他赌钱的对象当成朋友,那就不好玩了。”

她本来好像准备剥一个橘子给卜鹰吃的,可是现在却把剥好的橘子一瓣瓣送到自己嘴里去。

她好像认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人,连橘子都应该没得吃,所以她只问:“那么你准备怎么去赢这笔钱呢?”

“要赢这一局,就得先救程小青。”卜鹰道,“要救程小青,就得先破案。”

“破案?难道你认为这件案子还没有破?”

“还没有。”

“程小青难道不是真凶?”

“绝不是。”

“那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真凶?”

“那也许只因为他看见情人已死,忽然觉得心灰意冷,只想死了算了。”卜鹰道,“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这一类的呆子。”

“你凭什么这样想?”

“因为这件案子表面看来虽然已经破了,其实却还有很多点可疑之处。”

“哪几点?”

“最大一点就是,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不该多的人,少了一个不该少的人。”

“不该多的人是谁?”

“济南府的正堂潘大人。”

“少了一个呢?”胡金袖问,“是不是圆圆?”

“答对了。”

圆圆是红姑娘的贴身丫头,红红请客,她本来应该一直在旁边服侍着的,就算不在床边,也应该在门口,可是在红红临死之前和被害之后,却一直没有看见她的踪影。

“老实说,这件案子至今我还没有弄得清楚。”胡金袖道,“你能不能从头再说一遍给我听?”

紫烟的故事

要说这件案子,可以从两个要点说起,第一个要点当然就是紫烟。

上个月,在济南府,有几天凌晨,灰暗的天空中忽然有一股紫烟升起。

这样的情形一共发生了六次,每一次紫烟的源起地都不相同,相同的是,每一次紫烟出现之后,济南城里都会有一位名人被刺杀而死,死者彼此间却又完全没有任何关系。

可是他们之间也有一些相同之处,那就是在紫烟出现的前夕,他们都曾经被一位最近才迁入济南的名妓红红留宿过,而且都是死在一个善用左手杀人的刺客手下,一击致命,干净利落。

第二个要点,当然就是程小青与红红之间的恋情。

他们的情爱受阻,红红出嫁,又守寡,再回娘家,还是无法和程小青结为连理。

她万念俱灰,并没有遁入空门,反而落混于红尘,自暴自弃,以求解脱。

心痛的是程小青,却又偏偏无法劝阻,因为他们婚姻最大的障碍就是他的母亲,也就是关二关玉门的嫡亲妹妹,名震西陲的关家三姑奶奶。

所以他只好把一股怒气出到红红的客人身上,所以济南才会发生那一连串凶杀。

凶案的死者都是名人,而且都是有钱人,所以很快就变得很轰动。

所以刑部就特别派了被天下江湖中公认的“六扇门”中第一高手凌玉峰到济南来接管这件案子。

于是凌玉峰抽丝剥茧,查出了上述的真相,自己易服微行,经由聂小虫拉的线,也做了红红的入幕之宾。

就在那一天晚上,济南府的正堂潘其成潘大人正在和聂小虫守候消息的时候,红红暂居的宅中,忽然又有紫烟升起。

这时两榜进士出身的潘大人竟然施展出惊人的轻功,飞掠至紫烟源起处,凌玉峰和聂小虫也立刻随后赶到。

也就在这时候,他们又听见红红的一声惨呼,而赶回她闺房去时,一代绝色红红姑娘竟已香消玉殒,被人刺杀在床上。

手持着杀人的血刃,茫然站在床头的,赫然竟是程小青。

奇怪的是,这时候红红身边最亲近的丫头圆圆居然不知所踪。

“这是不是就叫作因爱成仇?”胡金袖幽幽地说,“有人说,爱恨之间,就好像刀锋一样,那一点分际是最难把握得住。”

她忽然又笑了,看着卜鹰吃吃地笑道:“所以你最好小心点,哪一天说不定我也会杀了你。”

“可是杀人的凶手并不是程小青。”

“不是?”胡金袖道,“人证物证俱在,你还说不是?”

“就算有人亲眼看见,我也一样要说凶手绝不是他!”

“为什么?”胡金袖问,“是不是因为你一直认为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人,又少了一个人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那位潘大人本来就是济南府的知府,本来就在那里办案,你怎么说他是多出来的?”

“因为他本来是一个人的,后来却变成了两个,一个是进士出身的四品官,一个却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。”

卜鹰沉思着道:“却不知他本来的人究竟是哪一个?是通达经书的父母官呢?还是呼吸杀人的江湖客?”

胡金袖也在沉思,过了很久才说话。

“不管他是不是多出来的,那个叫圆圆的女孩的确不该突然少掉。”她问卜鹰,“你想,会不会是凶手在行凶时被她撞破,所以杀了她灭口?”

“这个解释很合理,所以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人了。”

“什么问题?”

“就算她是被杀了灭口的,她的尸首呢?”

“找不着她的尸首?”

“找不着,”卜鹰道,“几乎把那个院子里的地都翻起来了,还是找不着。”

“潘其成和凌玉峰都在附近,凶手行凶之后,绝不可能还有充裕的时间逃走,当然更不可能带着圆圆的尸首逃走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所以圆圆是被杀死的,这理论不能成立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那么她难道是自己逃走的?跟她那么亲近的小姐被刺杀,她为什么要逃走?而且一走就踪影不见,消息全无。”胡金袖问,“这个小丫头又有什么秘密?”

她也知道这些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回答——圆圆自己。

可是圆圆既然已经“少掉了”,要问也无法去问。

“幸好我们还有多出来的一个。”胡金袖道,“潘其成一向有能员之称,对这件案子,他多少应该知道一点别人不知道的秘密。”

“可是我们应该去问哪一个呢?”卜鹰道,“是去问那位潘大人?还是去问潘大侠?”

“两个人岂非本来就是一个人,去问哪个岂非都一样?”

“不一样。”卜鹰解释,“要去问潘大人,我们就应该整齐衣冠,登门投帖,求他接见。”

“这样子不好玩。”

“那么我们就应该穿上夜行衣靠,带上防身利器,在三四更之交,夜探济南府的衙门,不管怎么样,也要套出他一点口信来。”

胡金袖的眼睛亮了:“这样子才好玩。”

卜鹰却叹了口气:“好玩是好玩,怕只怕我们没有玩成别人,反而被别人玩了。”

潘其成的武功本来就有点莫测高深,再加上近年来名动江湖的凌玉峰,和衙门里埋伏打桩的那些六扇门高手,的确不是好对付的。

胡金袖却在吃吃地笑,好像一点都不在乎,就在她笑得最愉快,笑声也最动听的时候,她的人已经从车窗内燕子般穿出。

她的轻功,也许还不能排名入天下高手的五名之内,也许连十名都排不到,可是她的身法之美,却实在是轻灵曼妙,优雅动人。

就连她在已经使出全身劲力来施展轻功时,她的姿态仍然像是在柳荫下花丛里悠然漫步般的迷人。

尤其当她衣袂劲飞时露出的那一截白生生的小腿,简直美得可以让人的心都变成粉碎。

卜鹰叹了口气,苦笑着喃喃地说:“十六七岁小姑娘时的毛病,到现在她居然还改不掉。”

胡金袖的身子一折,人已掠上车顶,接着,车顶上就响起了一阵阵轻微的叱喝声,和掌风破空声。

卜鹰却好像完全没有听见,就算听见了,也跟他连一点关系都没有。

他索性连眼睛都闭了起来。

等他张开眼睛时,他对面已经多了一个人。

四品正堂

一个相貌堂堂,两眼有神,笑容虽然可亲,看起来却很有威严的人,穿一件质料极好的蓝衫,身上几乎完全没有佩饰,只有左手的手指上,戴着枚颜色黝黑,非金非铁,也看不出是什么打成的奇形戒指。

卜鹰仿佛皱了皱眉,假装不去看这枚戒指,其实时时刻刻都在用眼睛的余光瞄着它。

看的时间越多,他眼睛里的眼色就越凝重,到后来连瞳孔似乎都在收缩,甚至在他看到柳轻侯号称无敌的金剑时,眼中都没有这种表情。

这种呈黝黑的戒指,难道也是件杀人的利器?

身穿蓝袍的中年人终于忍不住先开口,声音显得低沉而有力,带着种截钉断铁的命令口气:“卜鹰先生。”

“是的。”卜鹰反问,“潘大人?”

“不敢。”

卜鹰微笑:“潘大人端的好身手,别人一向说我是鹰眼兔耳狗鼻子,可是这一次,差点连我都不知道潘大人是怎么来的。”

潘其成轻咳两声,转过话题:“卜先生想必已经见过关二爷?”

“他已经回他在西北的窑洞去了,去看他那个守寡多年的可怜妹妹。”

“守寡是真的,可怜却未必,关三姑奶奶若是可怜,天下就没有可怜的人了。”

“那位昔年以一柄广刀纵横天下的南宫,也跟他到西北去了?”潘其成问,“他为什么要一直盯着他?”

“第一,因为他高兴;第二,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干;第三,说不定他想等个机会杀了关二。”卜鹰道,“无论谁要杀关二都不容易,要等这么样一个机会,恐怕也困难得很。”

车顶上的拳脚破空声和身形转动声忽然远去,车顶上的人能和胡金袖缠战这么久,无疑也是个难得的高手。

潘其成忽然又改变话题问卜鹰。

“圆圆呢?”

“圆圆?”

“卜先生既然已经知道关二案,想必已经知道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,当然更不会不知道圆圆。”

“我只有一件事还弄不太清楚。”卜鹰淡淡地反问,“这里究竟是济南府的衙门?还是我的马车?”

这位潘大人的涵养功夫当真已经到家了,居然还是面不改色。

“在下只不过随便问问她而已,圆圆若是出现了,对大家全都有好处,否则……”潘大人又干咳几声才接着说,“否则程公子的命,只怕是挨不到秋决。”

“挨不到秋决,为什么?”

“他绝食已经有很多天了,非但不饮不食,而且坚决不见人,我们也不敢勉强。”潘其成道,“朝廷的要犯若是饿死在狱中,谁也逃不了责任。”

卜鹰沉吟着,大声说:“我去看看他。”

“你看不到他的,无论谁都看不到他的,就连卜先生,恐怕都不能例外。”

卜鹰眼睛里忽然又发出了光,瞪着潘其成道:“你敢不敢跟我打赌?”

“怎么赌?赌什么?”

“赌你头上的一顶四品乌纱。”

“你若输了呢?”

“我输,就输我的脑袋。”

“多久为限?”

“一日一夜。”卜鹰道,“明天这时候,我若还见不到程小青,就算我输了。”

潘其成盯着他看了很久,居然笑了笑:“卜先生果然是赌徒,我就知道卜先生会跟我赌的。”

他居然真的知道,因为马车停下来,居然就停在济南府官衙的后墙,高墙里一个跨院,就是济南府正堂潘大人囚禁要犯的地方。

高手如云

高墙外是条长巷,距离车马停下来的地方两三丈外,有家茶馆。

这时天刚刚亮,正是茶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,喝早茶的、赶早市的、遛狗的、遛鸟的、闲着没事干的混混儿、各式各样的小贩,都聚集到茶馆里来,一壶茶叶末儿、几个生煎包子,就可打发一个上午。

远远看过去,这家茶馆和世上所有别的茶馆也没有什么不同,可是卜鹰一走进去,就发现情况不同了,在这家普通茶馆里喝茶的客人中,至少有十个是武林高手。

武林高手也要吃饭喝茶打尖的,这也没什么奇怪,奇怪的是,这些人的两眼神光充足,两边的太阳穴高高凸起,手上的皮肤油光水滑,皮肤下的血脉就像是河流般在不停地隐隐流动,赫然竟都是高手中的高手。

这一类的高手,平时连一个都很难见到,没事更不会聚集在一起。

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,那地方一定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、轰动江湖的大事,就算是没有发生,也必将发生无疑。

——紫烟那件案子现在已结束,这地方还会发生什么大事?

卜鹰找了个座头,叫了茶水和点心,还买了一份新刻的戏文铅字儿,正是这家茶馆当天晚上要演出的。

他表面上好像在看着戏文,其实却在用眼角瞟着这些高手,注意他们的眼神、举动、拿杯子的姿势、坐的姿势,注意他们手部的运动、手指的关节。

他当然知道他是瞒不过他们的,他也不想瞒他们,要这么样做,只不过为大家留点面子而已。

他很快就发现,所有一等一高手的特征,完全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。

像这样的高手,本来是没有人可以支使差遣的,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可以独当一面,每一个都有力量去指挥别人。

所以他们到这里来,应该不可能是因为他们接受到别人的命令。

卜鹰想来想去,也想不出天下武林中,有谁能指挥命令他们。

最重要的是,像这样的高手,卜鹰本来很快就可以认出他们的来历身份,十个人之中,最少也应该认出五六个。

可是现在卜鹰却连一个都认不出。

这些高手无疑都经过很精密的易容,为他们易容的人,无疑也是位绝顶高手,不但精于普通一般用药颜料的易容术,而且是精通刀圭一类的手术。

据卜鹰所知,像这样的易容专家,当今江湖中也已经不多了,严格说来,最多只有两个人。

但这两个人也都是特立独行,眼高于顶,平时绝少跟别人来往的人,无论谁想要劳动他们出手,都绝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这些人又有什么神通,能请得动他们?

卜鹰叹了口气,只觉得这件事自从有他参与之后,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了。

这些高手中,最令卜鹰感兴趣的,是一个面色蜡黄,身子仿佛干瘪了的小老头。

他的年纪一定已经很老了,一口黄牙,已经掉得剩下没几颗,一双手爪,更长得像鸟爪一样,右手小指的指甲却留得很长,而且卷成了一团。

一个人要把手指甲留成这样子,也不是件简单的事,那至少要二十年的工夫。

奇怪的是,这么样一个小老头,但是眼神却很清澈,就像是春天阳光下的流水一样,让人看了,心里会有种说不出的欢愉。

这个小老头的眼神,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个小姑娘一样。

如果他存心要把自己彻底改扮成另外一个人,他本来可以用一种极名贵的水晶薄片,嵌在眼睛里,遮挡起眼中的光彩。

可是他偏偏不要这么样做,好像故意要留一点破绽,让别人查出他的真实身份。

这使得卜鹰觉得更感兴趣了。

——难道这小老头真是个小姑娘?难道她就是那个突然“少掉”的圆圆?

一个年轻而瘦弱的店伙,提着个大茶壶,摇摇摆摆地走过来,正好走在这个小老头旁边,脚下忽然一个踉跄,不但自己眼看着要重重跌一跤,手里提着的一大壶水,眼看着也要倒在小老头身上。

茶馆里有人惊呼,有人想过来帮忙,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来,无论谁都帮不了这个忙了。

最重要的事,被卜鹰认出的那些高手们,全都安坐未动,好像存心要看这场热闹,又好像算准了这个小老头有法子应付这个局面,根本用不着别人出手。

他们不动,卜鹰当然也不动,那个小老头却不能不动了。

一大壶滚水淋在身上,无论谁都受不了的。

可是他只要一动,岂非就泄漏了自己的底子,让人看出他的武功来历,也让人看出了他是高手?

卜鹰心里正在替他盘算的时候,就看见那个伙计的脚步已经站稳了,手里的水非但没有打翻在小老头的身上,根本连一滴都没有溅出。

原来就在刚刚那一瞬间,小老头忽然伸出手,在那伙计提水的手肘上轻轻一托,这伙计立刻就觉得有股很平和的力量涌进来,流遍全身,就好像有十七八只手,把他全身关节都托住了一样。

这一托看来轻描淡写,别人甚至没有十分注意,可是看在卜鹰眼里,却好像看见了一件让他非常吃惊的事,连瞳孔都收缩了一下。

也就在这时候,他听见身后有人压低了声音对他说:“请跟我来。”

这个人的声音很奇怪,嘶哑中又带着点尖针般的刺耳,而且骤然听起来,分不出究竟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——进入这茶馆,卜鹰已发现好几个分不出男女的人了。

可以确定的是,这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恶意,如这个人有恶意,根本用不着开口,就可能往卜鹰背后突袭暗算,何必说什么话?

可是卜鹰回过头去的时候,却又吃了一惊,仿佛又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事。

其实他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,一个人、一张脸、一双眼睛。

一双让卜鹰吓了一跳的眼睛。

绝世神功

这个人中等身材,四十多岁年纪,看起来比平常人瘦弱一点,穿一身灰衣,一张很平凡的脸,胡子不多,而且留得很不整齐,正是那种情况很潦倒的中年人模样。

最重要的是,他的眼睛很平凡,除了卜鹰外,大概绝不会有别人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,当然更不会被他吓一跳。

卜鹰吃惊的是什么?

他什么话都没有说,只是默默地跟着这个人往外走。

外面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,堆着煤球木柴,对面是一排平房,烟囱里一直在冒烟,有些伙计不停地进去,看来无疑是厨房。

穿过这个院子的时候,奇怪的事就发生了。

这个中等身材的瘦弱中年人,走到院子中间时,身材就好像变了,不但身高长了一两寸,肩膀也宽了一寸,只有露在衣袖外的一双手,还是那么纤长灵巧,绝对不像是经常提水的人。

再往前走,他的身材仿佛又变得高大魁伟了一些,他前面的样子虽然看不见,从后面看,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。

这种惊人的变化看在卜鹰眼里,卜鹰反而不吃惊了,就好像早就知道将要有很多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发生,而且无论多惊人的变化,只要发生在这个人身上,都变成了很平常的事似的。

走着走着,这个人的身子忽然腾空而起,一步就跨上了对面的屋顶,就像是平常人在跨楼梯一样,一点吃力的样子都没有。

上了屋顶之后,他的身材好像又高大了一些,每一步跨出去,至少都有两三丈。

这样的轻功,江湖中的确有人曾经传说过,可是真正能亲眼看见的人,大概就没有几个人了。

卜鹰跟得上他。

卜鹰的长袍展开,宛如鹰翼,能够在空中滑翔飞行,有一次甚至曾经飞掠过华山苍龙岭上的大峡谷。

这是他的绝技,也是江湖中难得见到的轻功,“智者曲金发”在评论当今轻功十杰时,曾经把卜鹰排名在第四。

可是现在卜鹰却显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跟得上这个人。

这个人也不回头,只淡淡地说:“最近你的杂务太多,而且赌得太多,喝得太多,好像应该跟我回去吃几天素了。”

卜鹰直笑:“你吃素,我吃肉,你享清福,我管杂务,我们两个还是保持老样子比较好。”

老样子的意思,就是这两个人原来早就认得,不但认得,而且很熟,关系也很亲密。

这个人是谁呢?难道也是赌局的三位老板其中之一?

他们是在一个花园里的一座假山上停下来的,很精雅的花园里,石榴、菊花、夹竹桃、桂花,各种应该在秋天开的花却开得很好,假山的石头苔痕青翠,堆砌得也颇见巧思。

假山的对面,是几间雅轩,里面布置得也很有风味,迎面挂着副对联:

尝因酒醉鞭名马;

唯恐情多误美人。

很清雅的句子,却隐隐透出种说不出的豪气。

桌上有酒,酒不多,却很醇,有菜,菜很精致,分量却很少,和这位现在已变得十分高大威猛的中年人显得极不相称。

他的脸也变了,本来很普通的脸,现在却变得带着种乌黑的杀气,就好像满天阴霾,雷雨未来时的乌云一样,压得人透不过气来。

卜鹰四下打量,看看这个人,看看桌上的酒菜,仿佛在轻轻叹息:“近来你好像吃得更少了。”

“自从薛涤缨死于肝病之后,我的确吃得更少一些,可是不吃也不行。”这个灰衣人笑说,“想不到肝病这种病竟然是无药可医的。”

“那么你就该留在山里静养才对,这次你出来,倒真让我吃一惊。”卜鹰道,“能够让你亲自出山,这件事看来大概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一点!”

“大概还不止一点。”这个灰衣人道,“大概最少也有六七点。”

他忽然问卜鹰:“你有没有看出刚才差点被滚水烫死的小老头是谁?”

卜鹰点头:“他当然不会被烫死的,销魂小青衣若是被一壶水烫死,那就真的要笑死了。”

销魂小青衣,夺命大红袍。

江湖中能够与大李红袍排名在一起的人实在太少了,何况她的排名还在大李之上,这位销魂小青衣的本事,由此可见一斑。

可是她究竟有什么本事呢?知道的人却没有几个,因为她会的本事实在太多,江湖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武功,她大概都能使得上手,尤其是暗器与小巧功夫,曲金发将她名列天下第二。

她的易容术,当然也是第一流,茶馆里另外那些高手们的容貌,无疑都曾经过她的妙手改造。

所以现在卜鹰要问的问题是——

“她和那些人难道是一伙的?”

“是。”

“这些一向独来独往,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人,怎么会凑成了一伙?”

“因为一个很特别的组织。”

“他们都是这个组织里的人?”

“全都是。”

“这个组织能够网罗到这些高手,连销魂小青衣都在其中,它组织的庞大、力量之雄厚,大概也惊人得很!”卜鹰叹了口气,“看来我最近的杂务实在太多了,居然连这么样一个组织都没有听说过。”

他又问:“这些人既然到这里来了,显然因为这个组织已准备插手这件案子,他们为什么要管这件事呢?”

灰衣人没有开口,这个问题是卜鹰自己回答的,这个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。

“他们插手这件事,只因为凶手也是这个组织的人。”

卜鹰皱起眉:“有小青衣这样的高手参与这件事,我们要动那凶手恐怕就难了。”

灰衣人淡淡地笑了笑。

“你想得恐怕太远了些。”他说,“现在我们连凶手都还没有找出来,怎么去动他?”

“你也认为凶手不是程小青?”

灰衣人想说话,又忍住,脸上忽然显得说不出的疲倦,脸色也仿佛更乌黑了,忽然挥挥手:“我累了,你去吧。”

“到哪里去?”

“去找程小青。”

确实是应该先找程小青的,有很多疑问一定要先找到他才能解决。

“可是,现在就去找他,是不是太早了些?”卜鹰问,“是不是应该先等到天黑?”

“到了天黑,那地方的警卫反而森严,现在就去,正是出其不意,”灰衣人说,“何况,被囚禁在他隔壁牢房里的,是个已退隐的大盗,积财甚多,所以把监狱里的人上下都打点得很好,一日三餐,家里都有人送酒饭去,但只要想法子把那个送饭的人替换下来,要见程小青并不难。”

卜鹰叹息:“你的病一定要静养,你操劳的事却太多了,这次你能不出手,还是不要出手的好!”

灰衣人傲然而笑:“要我出手,只怕还不容易,当今天下,找不出几人配我出手!”

出手雷霆

按照那灰衣人的计划,卜鹰虽然很容易就见到了程小青,唯一的遗憾是,程小青不肯见他。

程小青的牢房,和囚禁那大盗的牢房是相通的,那大盗武功虽不高,出手却很准,二十年绿林生涯,积财也在万贯以上,退隐后很懂得收敛之道,江湖中人都以为他已消失了,想不到潘其成一到济南,就抓住了他的狐狸尾巴,还不到半个月,就将他逮捕到案。

他居然认得卜鹰,虽然仔细打量了很久,还是把卜鹰认了出来,一认出来,就吓得连腿都软了,卜鹰问什么,他就答什么。

据他所说,程小青自从进入这牢房后,就没有说过一句话,而且一直水米不进,所以现在的神情看来很委顿。照这种情况看,的确是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了。

一个人自己想死,还有谁能救得了他呢?

可是卜鹰并没有走,居然还把狱卒坐的板凳搬了张过来,坐在牢房门口,隔壁那洗了手的大盗还要狱卒倒了一壶浓茶。

卜鹰就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喝茶,看起来又像是在等人一样,那大盗拼命想巴结他,程小青却一直缩在角落里,连头都没有回。

过了半晌,卜鹰忽然说:“你终于来了,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。”

来的是潘其成,身上还穿着四品服色,却将一顶乌纱捧在手里。

“这一局又是你赢了,乌纱一顶,特来奉上。”

“你赌得倒干脆。”

“乌纱我虽然已输掉,幸好还有别的我没有输掉。”潘其成说,“我的命还没有输掉。”

“每个人都有一条命,你留下这条命有什么用?”卜鹰故意问,“难道你想拼命?”

其实他也想不到潘其成会拼命的,拼命是匹夫所为,真正的高手,很少做这一类的事。

潘其成却做了。

他无疑可以算是高手,而且是一流高手,可是他一出手就是拼命的杀招,在这狭窄的牢房里施展,更显得奇凶险绝。

卜鹰袍袖展动如鹰翼,就好像一片海藻在水中滑行一样,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转折,转变成任何一个方向,再从一个绝不可能的角度飞击出手。

这种奇诡的身法,在这种狭窄的地方施展,反而更见威力。

程小青仍未回头,隔壁那大盗却已看呆了。

三五招之间,卜鹰已将潘其成逼得无法还击,有败无胜,奇怪的是,卜鹰一直都没有施出杀手,而且在有意无意间,将潘其成逼进退路,好像有意要放潘其成一条生路。

就在这时,程小青隔壁的牢房忽然门户大开,刚才那个发呆的退隐大盗,忽然像豹子般飞扑而出,竟以比鹰爪功更厉害的豹爪功,撕卜鹰左颈的血管凸起处。

刚才替卜鹰倒茶的狱卒也出手了。

他用的是极阴柔的功夫,在金丝绵掌和断肠手中,还带着魔教寒阴神掌一类至柔至寒的阴劲,很可能是昔年东方魔教剩存的余党。

第三个人是从门外冲进来的,一手大力金刚掌,大开大阖,至刚至猛,正好弥补了寒阴掌力之不足,刚厉的掌风,也正好将退路封死。

这三个人不但武功很高,出手更出人意外,卜鹰一眼就看出来,都是曾经在茶馆中出现过的人,而且至少看出了两个人的武功来历。

他们既然来了,销魂小青衣人是不是也会出现?

这一点才是卜鹰最担心的,不幸的是,他所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。

刚才他坐的那张椅子上,忽然间就已多了一个人。

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小老头。

小老头出现,卜鹰一惊,潘其成已趁这个机会夺门而出,知道这个小老头真实身份的人,只要看见他出现,都难免会一惊。

卜鹰无法阻拦他,也无法追,因为所有的出路又全都被封死。

小老头已拿出水烟袋,在吹纸烟子,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问卜鹰:“卜大老板,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起一件事?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大家都说,只要有我出现的地方,无论任何一样东西里,都可能有毒。”小老头问,“不知道你信不信?”

“我相信。”

“那么你刚才喝的那碗茶呢?是不是也可能有毒?”

“很可能。”

“你好像已经把那碗茶喝了下去,难道你一点都不怕?”

“我怕。”

可是卜鹰的态度还是很悠闲,连一点担心害怕的样子都没有。

“就因为我怕,所以我特别小心。”卜鹰悠然道,“就因为我特别的小心,所以我刚才根本没有把那碗茶喝下去。”

小老头盯着他看了半天,咯咯地笑了,把一袋水烟用刚吹燃的纸烟子点起,“悉啰悉啰”地抽了起来,一阵阵淡淡的乳白色烟雾,很快地就把这个小老头笼罩。

在迷漫的烟雾里,只听他用一种琉璃与金属摩擦般的声音说:“你知不知道我有一种很毒的迷香,叫作十里销魂青衣散?”

“我听说过。”

“你怕不怕这袋水烟里就有这种青衣散?”

“我怕。”

“只可惜你虽然怕,却冲不出去,就算憋住气,也憋不了太久。”

“我正在担心这一点。”

“你打算怎么办呢?”

“到现在我还没有想出办法来。”卜鹰叹着气,“等到实在没办法的时候,我只好被你毒死就算了。”

小老头咯咯地笑着点头:“能被我毒死,倒不是什么困难的事,如果你憋住气,也许还可以多撑一些时候,现在你一直不停地开口说话,恐怕……”

他的话还没有说完,卜鹰已经摇摇欲倒,红润的脸色,也变为苍白。

小老头还在说话。“只不过你可以放心,我不会毒死你的,最多只让你昏迷一阵子而已。”小老头说,“炼制这种青衣散的药材都很贵重,要我用得太多,我还舍不得。”

卜鹰连话都说不出了,小老头说的话,他大概已经听不见。

也不知是谁在大笑着道:“原来名震江湖的卜鹰也不过如此。”他笑得很得意,可是很快就已笑不出来,昏迷欲倒的卜鹰已经在笑声中腾身而起,用一种兀鹰在高空滑翔,游鱼在水中游弋般的身法,在一个令人很难相信的角度里,从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方向滑飞了出去,滑出了人丛。

笑的人不笑了,小老头却又咯咯地笑了起来:“名震天下的卜鹰还是有两下子的。”

格 杀

对卜鹰来说,无论要从什么地方逃脱,都不是件困难的事。

有很多人甚至认为,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囚禁住他,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他,他用的通常都是最简单的方法,可是通常都最有效。

这一次也不例外。

能够从销魂小青衣手下脱逃的人,往往已经从一个活人变成了死人,可是卜鹰逃走后,全身上下几乎完全没有损伤。

他在一弹指间就已从牢房里蹿入了外面的院子,然后立刻就看见了一个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此时此刻看见的人。

他看见了潘其成。

院子里是囤放柴木煤炭的,却有一棵梧桐树,潘其成就站在这棵孤零零的梧桐下,这个刚才还在用尽全力拼命脱逃的人,现在的神态居然很悠闲,连一点脱逃的意思都没有,却有点像是在等人。

——这种时候,这个地方,他在等谁?

卜鹰想过去问清楚,想不到有人比他快了一步,一个长身玉立、服饰雅致、长得非常英俊的年轻人,已经抢先一步,到了潘其成面前。

他的身法非常快,举止却很从容,卜鹰本来还没有看见附近有这么样一个人,霎时间这个人已经出现在潘其成面前,微笑着向潘其成招呼。

潘其成也同样在跟他打招呼,而且还在说话,两个人以前显然是认得的,只可惜他们距离卜鹰很远,说话的声音又很低沉,卜鹰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,只看见他们的样子好像都很愉快。

过了半晌,两个人大概说了十来句话,谈话就准备结束了。

卜鹰很想过去问问这个年轻人是谁。他没有过去问,只因为他已隐隐猜出了他的身份来历。

眼见着他已经要走了,忽然又回过头,跟潘其成说了一句话,潘其成迟疑着,好像正在考虑应该如何答复,就在这时候,年轻人忽然抽出了一柄短刀,雪亮的刀锋,一下子就刺入了潘其成的心脏。

潘其成的脸立刻因惊讶而扭曲,很快地又由惊讶变为恐惧。

年轻人仍然安静地站在那里,冷冷地看着他,居然没有逃走的意思。

他难道不怕卜鹰来追查询问?

这时候潘其成全身都已痉挛扭曲,想呐喊呼救,连咽喉的肌肉都已在抽搐,完全发不出一点声音,只是扭过头,用乞怜求助的眼光看着卜鹰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卜鹰如果还不闻不问,卜鹰就是个死人了。

奇怪的是,那年轻人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,反而很客气地招呼:“卜鹰卜先生?”

“是的,我就是卜鹰。”

“卜先生看我刚才刀伤人命,居然还好像没事人一样,一定觉得很奇怪。”

“是有点奇怪。”

“卜先生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杀人之后还能如此逍遥自在?”

“不知道。”卜鹰说,“非但不知道,也猜不出。”

“我能够从容杀人,只因为我的身份。”

“哦?”

“我姓凌,名玉峰,是刑部的捕头。”凌玉峰说,“我杀人是合法的。”

这个年轻人就是江湖公认的六扇门第一高手——刑部总捕凌玉峰,卜鹰丝毫不觉得奇怪,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。

“可是刑部的捕头,好像也不能随便杀人的。”卜鹰说,“公门中人杀人犯法,一样要抵罪。”

“那也得看杀的是什么人。”凌玉峰说,“杀的若是通缉要犯,非但无罪,反而还有功劳。”

“潘其成是两榜出身的四品官,他犯了什么罪?”卜鹰说,“就算犯了罪,也该在审讯之后,再明正典刑。”

凌玉峰也不回答,只拿出了一张看来非常正式的海捕公文。

“追缉要犯潘一飞乙名,本名潘其成,毋庸审讯,即时就地格杀勿论。”

公文上盖的不但有各州道府县的照会,还有刑部的大印。

“这样子够不够?”

“足够了。”

“潘其成虽然是两榜出身的进士,文采甚佳,另一面,他又是纵横在黄河一带的独行盗,武功和水性,都是第一流的。”凌玉峰叹息着道,“这个人文武俱佳,实在可以算是武林中少见的奇才。”

卜鹰也在叹息:“只可惜他若是和另外一个相比,还是差得很远。”

“另外一人是谁?”

“是你。”卜鹰淡淡地说,“他如果比你强,怎么会死在你的手里?”

说到这里,话已说不下去了,再说也只有两个字可说:“再见。”

可是凌玉峰却偏偏还要再问一句:“这里的事,好像已经办完了,卜先生还要到哪里去?”

“我还要去看一个人。”卜鹰说,“一个无名的人。”

凌玉峰笑了笑:“无名的人,好像通常都要比有名的人更可怕。”

“那就得看了。”

“看?”

“看那个无名的人是谁,”卜鹰说,“有些无名之辈,往往会在迷糊之间死于沟渠。”

“那也得看了。”凌玉峰说,“看那个无名之辈是谁。”

他说:“我就知道有一位无名之辈,曾经在顷刻间将十三名名震江湖的高手斩于刀下。”

卜鹰盯着他,很缓慢地问:“你说的这位无名之辈是不是你呢?”

凌玉峰笑了:“我只知道当今天下最可怕的无名之辈,只有两个人。”

“哦?”

“据说赌局的三位大老板中,就有两名是无名之辈,都可以在挥手间杀人于俄顷!”

“哦!”

凌玉峰又笑了笑:“幸好这两个人都不是你,你是个有名的人,非常有名。”

卜鹰大笑:“你说的都对,看来刑部的档案的确非常完整,只可惜有一件事你还不太明白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卜鹰的笑声停顿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“有名的人,也一样可以杀人的。”

凌玉峰不说话了,卜鹰也闭上了嘴,两个人互相凝视着,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可怕的肃杀之意,可是秋高气爽的天气,却仿佛阴沉了下来,那一棵孤零零的梧桐,被风吹得簌簌地响。

也许这就是杀气,削铁如泥杀人如草的利器,才一出鞘,就会有一种慑人的寒气逼人而来,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,但却可以令人心胆俱寒,全身悚栗,四肢不能移半寸。

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,凌玉峰才长长地吐出口气。

“不是现在,现在不行。”他说,“高手交锋,也要选时候的。”

他说:“不占天时,不得地利,都不能出手,没有杀机也不能出手。”

卜鹰同意。

“不能出手而出手,必败无疑。”

“幸好迟早总有一天的。”

“哦。”

“江湖中人都知道,卜先生一向极少出手,二十年来,出手不过三次。”凌玉峰道,“可是我总有让你出手的法子。”

推 理

现在已经是正午,经过这一个多时辰的休息,这个无名的灰衣人脸色已经好得多了,黯暗的额角,已经有了光亮。

他正在吃饭,他的食物都是经过谨慎选择的,不能太油腻,也不能太没有油水,不能太滋养,养分也不能太不足,肉类和豆类不能吃得太多,可是也万万不能缺少,酒类更是连碰都不能碰。

肝病实在是种很麻烦的病,他一向很少出入江湖,就因为终日都在和病魔挣扎。

对于他的饮食,卜鹰完全不感兴趣,他常常奇怪一个人怎么能靠这些东西维持生命。

无名的灰衣人却吃得津津有味:“如果你认为一样东西好吃,这样东西就是好吃的。”

这就是他的原则。

卜鹰来了,他才从一碟冬菇炒粉丝和一样四季豆之间抬起头来。

“你是不是见到了程小青?”

“见到了。”卜鹰说,“只可惜他好像没有见到我。”

“圆圆呢?有没有她的消息?”

“完全没有。”卜鹰说,“可是我见到潘其成和凌玉峰,还有销魂小青衣居然也出现了,她的易容术,果然不愧为海内第一,我怎么看也看不出她本来的真面目。”

这些事都没有让灰衣人觉得意外,但是他却忽然问了个让人觉得很意外的问题。

“潘其成呢?”他问卜鹰,“潘其成是不是已经死在凌玉峰或者是小青衣的手里?”

卜鹰是个很难吃惊的人,这次却吃惊了:“你怎么知道潘其成已经死在别人的手里?”

灰衣人笑了笑:“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,该死的人,就非死不可,知道得太多的人,就是该死的人。”

他又说:“潘其成和圆圆都是知道太多的人。”

卜鹰当然要问:“他们知道些什么?”

灰衣人不回答,却反问:“你知道些什么?”

卜鹰开始沉吟,过了很久才回答:“我知道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,不但看错了人,也走错了路。”

“说下去。”

“我们一直认为程小青和红红两情相悦,只因为三姑奶奶的阻挠,所以红红才嫁给别人,嫁后又遭到不幸,万念俱灰,伤心绝望至于极点,所以就入了青楼。”

“她为什么没有去做别的事,要做妓女?”

“那意思就好像出家为尼一样,都是自暴自弃,想远离红尘。”

“这么样说,倒也可以说得过。”

“可惜我们都想错了,”卜鹰说,“红红自愿落入风尘,根本就不是因为她和程小青的婚姻受挫,而是因为白大少。”

“白先贵?”

“白先贵就是红红的丈夫,也就是风尘三友白三爷的后人。”卜鹰道,“白家是姑苏的世家,白家大少爷从小就是神童,只不过学的不是武功,而是诗赋琴棋书画,文采风流,冠于一时。”

“可是在武林世家来说,这种人却是个败家子。”

“正因如此,所以大家都认为他和红红这一对夫妻是怨偶,红红一定对她的夫婿很不满,夫死守寡之后,也没有什么伤心,因为她的一颗心,还是念念不忘她幼时的情人程小青。”卜鹰苦笑,“其实大家全都错了。”

“哦。”

“红红对程小青,根本没有什么依恋之心,他们之间的感情,只不过是程小青一厢情愿而已,红红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过。”

“其实她真正关心的,是她真正的夫婿白公子。”灰衣人道,“对她来说,程小青终只不过是个从小长大的朋友而已。”

“程小青对她虽然一往情深,可是以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,她一定会把真实的情况婉转说给程小青知道。”

卜鹰道:“我想她绝不会,也不忍欺骗他。”

“应该是这样子的。”

“所以红红堕入红尘,并不是为了程小青,这一点是我们可以确定的。”

“那么她出走为妓是为了谁呢?”

“当然是为了白公子。”

卜鹰解释:“自从风尘三友相继仙去之后,姑苏的白家也不再以武功取胜,白公子也准备改变门风,以诗礼传家,只可惜白三爷昔年行走江湖所结下的仇家,仍不肯放过他们,一夜之间,将白家满门杀尽,只有红红被临时来访的令狐远所救,其余的大小七十余口人,全都被杀得一个不留。”

“这件血案江湖中人知道的好像并不多。”

“那只因凶手的手段太毒辣、太惨烈,而且其中还牵涉到白家妇女的名节,所以知道这件事只是有限的几个人,也不忍说出来。”

“凶手是谁呢?”

“凶手是谁,至今仍是悬案。”卜鹰道,“曾经有人把白三爷生前的仇家都调查过,案发时并没有人在姑苏附近。”

“夫婿家满门惨死,自己恐怕也遭遇到不可告人的羞辱,万般伤痛之下,所以才落入风尘。”灰衣人说,“这恐怕就是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。”

“大致上看来,应该是这样子的,可是真相究竟如何,还是只有红红自己明白。”

“你认为其中还有什么缘故?”

“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,恐怕还是为了要寻找真凶。”

“寻找凶手,为什么一定要做妓女?”

“这就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了,只有先找到红红,才能查明真相。”

“红红却已死了。”

“那么就只有找红红身边最亲密的人。”

“圆圆?”

“不错,”卜鹰道,“有些话,红红对令狐远不能说也不便说的,只有在圆圆面前,才可以吐露心事,所以红红的秘密,很可能只有圆圆知道。”

“只可惜圆圆却在要紧关头突然不见了,至今好像还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。”

“很可能还有一个人知道。”卜鹰说,“也只有这个人知道。”

“谁?”

“潘其成。”

卜鹰又解释:“当天凌晨案发时,只有潘其成在红红所住的那栋巨宅附近,那时圆圆很可能已经发现情况不对了,所以趁机先逃出来,潘其成看见了,当然就拦住了她,把她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,潘其成居官济南,对当地的情况当然很熟悉,要把一个人藏起来,并不是困难的事。”

“有理。”

“那时巨宅中已经有紫烟升起,接着,就发现程小青手持凶刀,站在死者床头,而且很快就认了罪。”卜鹰说,“到了那种时候,潘其成心里不管有什么话要说,也说不出来了。”

“有理。”

“可是这一次我到了济南后,潘其成却一直想找机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我。”

“那么他为什么不直接带你去找圆圆,反而先带你上了那家茶馆?”

“因为他知道那家茶馆里有很多高手是特地来处理这件事的,全都不愿意程小青的冤狱得到平反。”卜鹰说,“潘其成带我到那里去,为的就是要看看我是不是能对付那些人。”

“你若不去对付他们,潘其成把秘密告诉你也没有用。”

“对。”卜鹰说,“潘其成无疑是个做事很小心的人。”

“只不过他也有他的秘密。”

“不错。”卜鹰说,“所以等到他要把秘密告诉我的时候,已经来不及了,在程小青的牢房里,我本来以为他要冲出去避开我,想不到他却是想趁机带我去见圆圆,他故意找我决战,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。”

他又说:“在那牢房里,我本来又以为小青衣他们是特地要去救程小青,想不到他们却是为了要杀潘其成灭口,所以他在院子里等着我的时候,我还没有赶到,他就已遭了毒手了。”

“杀他的是凌玉峰?”

“是。”

卜鹰说:“凌玉峰有刑部的公文,可以将他就地格杀,由此可见,他想必也是一个秘密的罪恶组织中的人,所以才会被刑部追捕,他托身在济南府,只不过是种烟幕而已。”

“凌玉峰呢?也是他那个组织中的人?”

“大概是的。”

“所以圆圆逃出红红居处时,潘其成没有当场进去捉拿凶手,那只因他知道凶手就是凌玉峰。”灰衣人说,“也正因为这件事,那组织发觉潘其成有叛变之意,所以派人来杀他灭口。”

“不错。”卜鹰说,“所以这件案子现在只剩下两点疑问还没有解答了!”

“哪两点?”

“第一,红红为什么要离家为妓?第二,凌玉峰为什么一定要杀她?”

要寻找仇家,并不一定要做妓女的,这其中无疑有很特别的原因。

凌玉峰杀红红,不但经过极周密的计划,而且显然还有一个极庞大的组织在后面支持。

纵然凌玉峰就是杀死白家满门的凶手,这次杀红红是为了斩草除根,杀人灭口,以红红在江湖中的身份,也不值得他这样做的。

所以这两点疑问,的确都很难解释,除非——

“除非圆圆知道其中的秘密,而我们又能及时找到她。”

“只可惜潘其成在说出她的下落前,就已被杀了灭口了。”灰衣人说,“幸好死人有时也可以吐露一点秘密。”

“这次死人吐露了什么秘密?”

“潘其成至少告诉了我们,他知道圆圆藏在什么地方,这地方很可能就在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附近。”灰衣人问卜鹰,“如果你是潘其成,你会将圆圆藏在什么地方?”

卜鹰沉吟着,很谨慎地说:“案发的当夜,潘其成一直都和聂小虫在一栋小楼上查看动静,他发现圆圆逃出来的时候,大概会先把她藏在那栋小楼里。”

“很可能。”

“但是等到程小青自认为凶手,案子定论之后,潘其成一定会把圆圆移到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。”卜鹰说,“为了避人耳目,这个地方当然也在附近。”

他断然下了结论:“这个地方甚至很可能就是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。”

灰衣人对他的推论显然完全同意,神色仿佛也开朗了些。

卜鹰又说:“自从案发之后,那栋巨宅就空废了,而且已被查封,宅子里的人固然都已星散,外面的人无故也不能进去,这种没有人的废宅,正是躲隐的最好地方。”卜鹰说,“何况圆圆本来已经在那里住了很久,就算有人闯进去,她很容易避开那些人的耳目。”

“所以你断定他们此刻就在那栋巨宅里?”

“我只能断定圆圆一定在。”

“聂小虫呢?”

“聂小虫就说不定了。”卜鹰苦笑,“聂家有很多奇怪的事,都不是外人可以猜测得出的。”

“聂家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族,有人说他们是下五门硕果仅存的一家,轻功、锁骨功、缩骨法、易容、暗器、迷香、毒药,只要是下五门一脉相传的武功,他们无不精通。”灰衣人说。

“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。”卜鹰道,“但是除此之外,他们的家族还有很多奇怪之处。”

“所以也有人说,他们家也曾出过几个内外家的高手,甚至有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混元一气功的。”灰衣人说,“只不过这些人在行走江湖的时候,都改变了名姓而已。”

他又补充:“有人甚至说武当四位长老中,就有聂家的人。”

“但是他们这家族最奇特的一点,还是他们通讯的方法。”卜鹰说,“他们互相传递消息的时候,不是聂家的人绝对觉察不到。”

“听说他们家的女眷嫁的也都是很奇特的人,而且都是江湖中的知名之士。”

说到这里,灰衣人忽然改变话题问卜鹰:“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

卜鹰微笑:“如果我猜得不错,这里很可能就是红红居住的那栋巨宅的后园。”

灰衣人也笑了,大笑:“这些年来,你的确有进步了,难怪每赌必胜,连财神都输给你。”

“财神中的那几个人,根本不能算是赌徒。”

卜鹰也忽然改变话题问灰衣人:“如果这里真是那栋巨宅的后园,圆圆是不是就在这里?”

“是的。”

素手招魂

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,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,圆圆的脸,圆圆的眼睛,圆圆的一对酒窝。

圆圆终于出现了,脸上的笑窝却没有出现,她们家的大小姐,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,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亲人。

“到了三更之后,我就知道不对了,那个凌玉峰就是白氏血案的凶手。”圆圆说,“所以我就趁机逃出来,通风报讯。”

“你逃出来,是你自己的意思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?”

“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。”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,“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。”

“复仇是壮举,怎么能说是丑事?”

圆圆闭上了嘴,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,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:“聂小虫呢?”

“他走了,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,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,更不愿见到小青衣。”

“为什么?”卜鹰问,“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?”

“那我就不知道了。”圆圆说,“聂家的事,连你都不清楚,何况我?”

“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。”

“他是这么样说的。”

“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?”

“凭一条刀疤。”

“刀疤?”卜鹰立刻追问,“是什么样的刀疤?”

“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,很长、很丑,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,刀口痊愈之后,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。”圆圆又说,“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。”

“有多长?”

“最少有一尺三四。”圆圆说,“一刀劈下,干净利落,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,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。”

“这么样说来,要杀他的那个人,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。”

“不但用刀的是高手,替他缝合伤口的,一定也是高手。”

“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,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?”

圆圆却又闭上了嘴,卜鹰用一双兀鹰般的锐眼盯着她,又追问道:“我看不见,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,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,才能看得见?”

圆圆还是不开口,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,显得又愤怒、又哀伤。

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,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,她就变了,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,打落他满嘴牙齿,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。

其实用不着她直说,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。

——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。

——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,红红也是其中之一。

——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,有一条长达一尺多,蜈蚣般的刀疤,只有在他赤裸时,才能看得见。

——红红自甘为妓,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,因为只有妓女,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。

——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,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,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。

综合这许多原因后,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,就很明显了。

这是丑事,红红不愿说,卜鹰也不再提起,他只说:“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。”

“杀凌玉峰?”

“就算不杀他,也要捕他归案。”

灰衣人终于开口:“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,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,不惜陪她去死,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。”

“他要死,恐怕也已死不掉。”

“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,你已赢了,何必再多管闲事?”

“他不死,我的心不平。”

“凌玉峰十二岁时,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,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,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,你要捉拿他,恐怕还不容易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卜鹰道,“幸好我不必!”

“不必追捉他?”

“对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。”卜鹰道,“除了我,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。”

这次他又说对了。

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,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,安静而柔和,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,也没有震裂墙壁,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。

手很美,手指纤长,唯一的遗憾是,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,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。

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,她正在向卜鹰招手。

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,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,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。

等他走过去的时候,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,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。

外面假山流水,花木扶疏,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。

卜鹰走出去,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,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,就算不识货的人,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。

她的身材也很好,很苗条、很娇小,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,看不到她的脸。

卜鹰并没有追过去,她起步比较早,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,要追也很难追得上。

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——假山流水下的水池畔,竟赫然摆着口棺材。

卜鹰不追,这青衣人也不走,卜鹰打开棺材,她也不回头。

她当然知道棺材里是什么。

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,这口棺材也不例外,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,现在已经动也不动地躺在棺材里。

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峰?

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咯咯地在笑。

“你最好不要碰他,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,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,你的脚碰上他脚烂,手碰上他手烂,全身烂光为止。”

她一面说,一面向后退,一步步向后退,竟没有施展轻功身法。

她退了几步,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一边出现了,她退上假山,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,也是一步步往前走的,她退一步,他就进一步。

她没有施展轻功,也没有逃走,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,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。

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,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,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。

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,只要一逃,就必死无疑,不管怎么样逃、往哪里逃,都难逃这灰衣人的一击。

想不到的是,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。

小青衣立刻跃起,凌空翻身,竟将“细胸巧翻云”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,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,一翻身间,就已经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。

她仿佛算准卜鹰这一次绝不会放过她的,所以先发制人,凌空下击,一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一式。

就在这一瞬间,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,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以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。

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,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。

圆圆看得清楚,忍不住问:“卜大叔,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,究竟看见了什么?”

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:“我看见了一个人的脸,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。”

“这个人是谁?”

“聂小虫。”

“你是说,刚才那个小青衣,却长着一张聂小虫的脸?”

“是的。”

圆圆也怔住,喃喃地说:“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?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?”

“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,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?”

“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,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,一定就是聂小虫。”

“对。”

“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,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。”卜鹰苦笑,“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。”

“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。”

“连你都不问,我当然更放心。”卜鹰说,“何况,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,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,眼睛碰眼睛,彼此互相厌烦。”

灰衣人忽然插口,带着笑道:“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,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。”

他虽然在微笑,却显得很疲倦,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,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。

“小青衣虽然走了,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,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。”他看着卜鹰,“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,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。”

卜鹰也在看着他,眼中充满关心:“你也该好好保重,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,就是‘静养’两个字,千万不要生气伤神。”

灰衣人微笑:“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,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。”

他拍了拍手,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,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,轻飘飘地随风飞入,轿子像是纸扎的,人也像是纸扎的。

灰衣人挥手道别,上了轿子,人与轿又飘飞而起,只听他在轿子里说:“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,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,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,等他出手时,麻烦就大了。”

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?卜鹰暂时不去想它,不管怎么样,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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