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 牙

前 言

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,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,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赌局,而且接受各种赌注。

在传说中,主持这赌局的,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,行踪诡秘,潜力雄厚,而且还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。

现在大家才知道,其中有一位老先生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么老,不但能够时常做出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,甚至还能够时常得到少女的欢心。

这个人的精力充沛,活动的力量更大得令人吃惊。至于他的武功深浅,知道的人倒不多,因为他能够不出手的时候,是绝不会出手的。正如他能够坐下的时候,绝不站着;能够喝酒的时候,绝不喝水。

这个人就是卜鹰。

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手,活在世上也无趣得很。卜鹰活得很有趣,他有个很有趣的对手,关西关二关玉门。“生裂虎豹关玉门”,生撕活人,如儿撕纸。

这一次他们又赌上了,赌注是一颗充满了神秘传奇的狼牙。

狼在火上

荒山,夜星,晴,冷。

一条秃顶如鹰的大汉,斜倚在山坡旁的一块青石上,穿一件柔软宽大的黑袍,赤足、麻鞋、一双眼睛比夜星还亮,正盯着面前的一堆火。火焰闪动,火上架着铁枝;铁枝上穿着一只也不知是牛是羊的牲口,已经快烤熟了,焦香四溢,山坡后都一定可以闻得到。

山坡后果然有人闻到了。

一条高大魁伟,却瘦骨支离,好像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一样的汉子,从山坡后转了出来。

“卜鹰。”

他非但走不稳,连站好像都站不稳,可是“卜鹰”这两个字说出口,忽然间他就已从二三十丈外到了火堆前。看见火上的肉,他的眼睛也发出了光。他眼中的光也比夜星还亮。

“你烤的这不是羊。”

“这本来就不是。”

卜鹰懒洋洋靠在石头上,用一把刷子,从一个桶里沾着也不知是用什么东西调成的作料,一刷子一刷子,很仔细很仔细地往肉上刷。焦油滴在火焰里,毕剥毕剥地响着。

有风,火更大,肉更香。卜鹰说:“没有人说这是羊,这里不是吃羊的地方。”

病汉皱起两条浓眉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脸上忽然露出种非常奇怪的表情。

“这是狼。”

“对了。”卜鹰眼中有笑意,“关二全身都是病,鼻子总算还没有病。”

“狼肉太粗,不好吃。”关二说。

“对。”

“我只要一半,狼脸子和眼珠也得归我。”

卜鹰笑了:“狼肉太粗,狼肉不好吃,你为什么还要吃一半?”

“我要吃的不是狼肉。”关二说,“我要吃的是乡思。”

“乡思?”

关二的目光在远方,在夜空中,在夜星上,他的心却在夜星下某一个地方。

“昔年在关外,关二犹少年,一夜去杀贼,斩首四十六。”

“杀得好,好痛快。”

“那一夜,我把一柄百炼钢刀的刀锋都砍卷了。四更后,腹如雷鸣,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匹马。”

“那里没有马。”

“所以我就抓住了一只狼,活生生撕成两半,就像你这样放在火上烤。”关二说,“不到一个时辰,我就把那只狼吃得精光。”

“吃得好,好痛快!”

“直到如今,我想起那一夜的事,还是会觉得食指大动,也不知是想杀贼,还是想吃狼。”

卜鹰又笑了。

“这里狼倒是有一只,而且是现烤好了的,只可惜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,它吃不了你,你也吃不了它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这只狼是我的,从头到尾都是我的,从狼脸子到狼屁股都是我的。”

“你能吃得下?”

“吃不下。”

“你不能分一半给我?”

“不能。”

“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小气的?”

“现在。”

“现在你为什么要变?”

“因为现在我心里有点不舒服,而且还有一点紧张。”卜鹰说。

“紧张?”关二很诧异,“身经百战,也不知道出生入死过多少次的卜鹰也会紧张?”

卜鹰叹了口气:“每当我知道有人来杀我的时候,我就会觉得紧张,我一紧张,就想吃,所以我才会去弄来这一只狼。”

关二也笑了。

“我也一样,一紧张就想吃。”他说,“可是你现在已经可以不必紧张了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,我关西关二,既然吃了你的狼,就不能看着别人来杀你。”

“你吃了我的狼,就替我杀贼?”

“是的。”

关二大笑:“吃狼杀贼,一并举行,三十年前雄风又起,人生至此,不亦快哉!”

卜鹰却在叹息:“只可惜今夜来的人没有四十六。”

来的只有四个人。

四个人是从四个不同方向来的,年纪不同,衣着不同,相貌当然更不同。奇怪的是,这四个不同的人却有一种很特别的相同之处。

四个人看起来都很沉静,连一点火气都没有。在这种春寒料峭的晚上,在这种四野无人的山区里,他们忽然出现,居然就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日子到郊外去散步、到人家家里去做客一样。

难道他们就是来杀人的人?

关二已经撕下条狼腿,正在开怀大嚼,看见这四个人才喃喃地说:“三万五千两、三万七千五百两、三万两千两、四万两。”他问卜鹰:“一共是多少?”

“十四万四千五百两。”

“不便宜,不便宜。”

“什么不便宜?”

“这四个都不便宜,很可能比那四十六个都贵一点。”

“哦?”

“屠杀狗三万五千两、金老二三万七千五百两、王断三万两千两、萧玉人四万,江湖中身价最贵的杀手,居然一下子来了四位。”关二叹了口气,“想不到居然有人肯花这么多金子来杀你。”

“是金子?还是银子?”

黑暗中来的四个人,有一个突然冷笑:“如果是银子,这么一点只配杀狗。”

关二把狼腿上的最后一点肉啃光,才叹息地摇头:“就算是金子,这么一点,也不配杀我。”

“杀你?”金老二道,“为什么要杀你?”

“要杀卜鹰,就得先杀我。”

站在最远的萧玉人忽然开口:“不行,这个人杀不得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杀了他连一两银子都没有人付。”

关二大笑。

“萧婆婆果然名不虚传,没有钱赚的生意,绝对不做。”

他的笑骤然停住,慢吞吞地站起来,整个人就好像被风一吹就要散了的样子,一双眼睛却亮如刀锋,刀锋般划在萧玉人的脸上。

“只可惜这一次你们不杀我,我也要杀你。”

萧玉人淡淡地笑了:“你以为杀人是这么容易的事?”

这句话还没有说完,已经有三个人出手了。

前面的三个人。

刀、扎刀、匕首。

三个人用的都是很普通的兵器,却都是杀人的利器。

三个人的态度本来都很沉静,可是一出手,就好像变成了三条毒蛇。

三个人攻击的目标,仍然不是关二,而是卜鹰。

卜鹰没有动,动的是关二。

关二动,单刀折、匕首落,一把三尺九寸长的扎刀,在一刹那间竟然被拗成了十三节;两条瘦而健韧的手臂,已经被活生生撕了下来。

就好像大姑娘喜欢撕绸缎、小孩儿喜欢撕彩纸一样,关二喜欢撕人。

他撕的不是面前三个人,而是站得最远的,那个值四万两的萧玉人。

血光飞溅,在夜色中看来并不鲜艳,却使得那条被撕下来凌空飞起的手臂,看来更诡异可怕。

前面三个人兵器已失、锐气已折、杀气已灭,人已僵住。

“啪、啪、啪”。

卜鹰在鼓掌。掌声三响,他的人已忽然从原地滑开三尺。

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,忽然有一把雪亮的剑自地下穿出。

卜鹰若不动,这把剑此刻就已经从他的股间刺入,穿透他的肾和肝脏。

这一招才是真正的杀手,本来已经算准了一击必中,必死无救。

关二大喝:“好,这一剑二十万!”

喝声中,他那蜡黄枯瘦的大手已经抓入地下,把一个人活生生地提了出来。

火光闪动,就在这一瞬间,这个病骨支离一吹就散的大汉,竟像是忽然变成了一个来自太古穷荒的凶神恶鬼。

传 说

代号:人蛇。

姓名:不详。

擅长:掩护、穿地、易容、缩骨、脱身、治毒、暗器、暗杀。

身价:黄金二十万两。

纪录:行刺三十一次,成功二十七次,无功而退四次。

失手:无。

“这样的纪录,赌局里一定也有一份。”

“好像有。”

“近三年来,听说他已经被列为十大杀手之一。”

“好像是的。”卜鹰说。

“那么你为什么不问清楚是谁派他来杀你的?为什么要放他走?”

卜鹰笑了笑:“我纵横江湖二十年,杀人无数,别人要来杀我,也是天经地义的事,我又何必太计较呢?”

“好,凭你这句话,当浮三大白。”

“我不跟你喝酒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你吃得太多,影响我的酒兴。”卜鹰道,“你好像永远都吃不饱,你是不是有病?”

关二大笑。

一只狼居然已经快被他吃光了,只剩下一颗狼头还完整。

关二以一把解腕尖刀挑起狼头,卜鹰忽然出手如电,从狼口拔出一样东西来,在曙色中闪闪发光。

“这是什么?”关二问。

“是牙,狼牙。”卜鹰说,“狼脸子和眼睛都是你的,这颗狼牙当归我。”

“羊日夜嚼草,狼日夜嚎叫,所以狼脸子也和羊脸子一样,经久耐咬,都是下酒的好东西;狼眼子也和羊眼子一样,别有异味。”关二问,“狼牙呢?狼牙有什么用?难道你要把狼牙装上去咬人?”

卜鹰不答,只把那颗狼牙给关二看了看。

这颗从狼嘴里拔出来的牙居然好像是象牙,四面镶金,做得极精致,金边上刻着一个极小的字:“萧”。

关二悚然动容。

江湖传言,都知道昔年名满天下的萧十一郎和狼之间有一种奇特而深厚的感情。

萧十一郎是个孤儿,从小流浪在荒山旷野间,生活得也像一只狼一样,饥饿、孤独、寒冷,得不到一点同情和温暖,所以他能深切了解狼的痛苦。

狼和羊一样,也有生命,也有求生的欲望,也要活下去,也要吃,可是狼牙如果折断了,往往就会活活地饿死。

所以萧十一郎经常到荒山中去寻找这样的饿狼,用一种学自波斯医术的技巧,为狼群修补残缺的牙齿。

这一类的故事,一向只不过是有关萧十一郎许多种神奇的传说之一而已。

可是现在关二已经知道这不仅是传说了。

“狼牙归你是应该的。”关二问卜鹰,“可是这一颗狼牙你能不能割爱?”

“不能。”

“我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跟你换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我有没有法子令你改变主意?”

“没有。”

关二叹气。就在这时候,山坡下忽然传来一阵阵喊镖的声音。

喊镖的趟子手中气充足,声音嘹亮。

“四平八稳,天下太平。”

天已经亮了,四月的春阳已有暖意。

一行镖队自前面的道路上,行经山坡。十六个趟子手,衣履鲜明;四位镖师,鲜衣怒马;十二辆镖车,油漆崭新,走过时,路上留下很深的车辙轮印,显得车子里载的镖分量十分重。

十二辆镖车,二十四面镖旗,杏黄缎子面,鲜红的四个大字:“天下太平。”

这是多大的口气。

保镖的人,如果真的能走遍天下都太平无事,那就不是保镖,而是奇迹了。

再看走在最后面押镖的总镖头,更会觉得这四个字很荒唐无稽。

这总镖头三四十岁,一百三四十斤,不骑马,不跨车辕,连轿子都不坐,却坐在一张特大号的太师椅上,使八条精壮的大汉抬着,身上穿一件鲜红的缎子长袍,前后胸分别绣着四个杏黄的大字。

前面是:“诸葛太平。”

后面是:“天下太平。”

“这个人就是太平镖局的大老板和总镖头诸葛太平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这十五年来,他保的镖,真的没有出过一次毛病?”

“半次也没有。”

关二又在叹气。

“老实说,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本事,有时候我甚至看不出他究竟是条猪还是人。”

“他当然是个人,而且是个运气特别好的人。”卜鹰说,“他也没什么太大的本事,只不过他的老子碰巧是镖局中最受人尊敬的诸葛英节,他的岳父又碰巧是黑道中最有才能的杜断;而这两个人又碰巧都为了他们的朋友而死。”

“江湖中人恩怨分明,所以大家就把这一笔恩情,记在这个活宝贝账上。”

“事情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。”

关二剥出一只狼眼睛,放在嘴里含着,就好像小孩子含糖一样,过了很久才悠悠地说:“只不过每件事都有例外的。”

“哦?”

“连当年的陆小凤和楚香帅都有失手的时候,何况诸葛太平?”

他用一双贼亮的眼睛盯着卜鹰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“我有预感,他这趟镖一定保不到地头,你敢不敢跟我打赌?”

这次叹气的是卜鹰。

“你一直在后面盯着我,原来就是想要跟我赌一赌。”

“当然。”关二说,“天下的输家一般黑,有哪个不想翻本?”

“有理。”

“你赌不赌?”

“开赌局的人,怎么会不赌?你几时见过不接客的婊子?”

关二大笑。

卜鹰问他:“你赌什么?”

“你有什么,我就跟你赌什么。”

卜鹰笑了笑:“不管赌什么,这颗狼牙当然是要包括在其中的。”

“那是一定的了。”

卜鹰霍然站了起来,也用一双贼亮的眼睛盯着关二,过了很久,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“你听着,要注意地听,要把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。”

“你放心,我的耳朵没有毛病。”

“你说你要跟我赌,赌诸葛太平这一趟镖一定送不到地头,对不对?”

“对。”

“这样子我不跟你赌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也有这样的预感。”卜鹰说,“所以我也要跟你赌,诸葛太平这趟镖绝对送不到地头,这样子你赌不赌?”

关二毫不考虑地回答:“我赌。”

“不管赌什么你都跟我赌?”

“对。”

“反正这一次你是要跟我赌定了?”

“一点也不错。”

小屋、大床、茶几、零食、小菜、干果、糕饼、点心、蜜饯、茶、酒。

关二、张五、张八。老样子的张五和张八,看起来还是像两个木瓜。

“我不懂。”张八说,“这一次卜鹰为什么要反过来赌?”

“因为他看我太有把握了。”关二道,“而且要劫诸葛太平的镖,看起来总比要保他的镖容易得多。”

“卜鹰自己会动手劫镖么?”

“他当然不会,赌局的人一向不干扰打赌的胜负,卜鹰决不会违规破例。”

“我想他也不会。”

“只不过这一类的事,一定会有别人替他做的,而且一定是专家。”

“时候已不多,他能在附近找到哪个劫镖的专家?”

“至少他能找到一个。”

张家兄弟对望了一眼,脸上都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,好像都已经想到这个人是谁。

所以他们只问:“我们能不能找到人对付他?”

“我们至少也能找到一个。”

“谁?”

关二并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,只淡淡地说:“总有人的,到时候总会看得到的。”

张家兄弟当然不敢再追问,却又忍不住要问:“如果还有别的人来动这趟镖,敢来动这趟镖的,当然不会是简单的人物。若是被别人把镖劫走了,我们还不是一样输了。”

“那些人当然也有人对付。”

“谁?”

“你以为我是谁,我关西关二关玉门难道是个死人?”

“轻如飞燕胡金袖,生裂虎豹关玉门。”

关玉门当然不是死人。

胡金袖也不是。

绝色丽人

宽大的袖子,飘逸、柔软、华美,袖口绣着金边,是名家用金线绣出的牡丹。

袖口里伸出一双玉手,修长、圆润、十指纤纤,宛如白玉雕成。

手在抚琴。

形式高雅的古琴,音弦清悦。

琴在几上,几在亭中,梁栋栏杆精美的六角亭,在一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。

山坡上百花盛开,宛如图画。

亭中的人也像图画中的人,图画中的神仙中人,叫人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。

现在既有个人正在看着她,盯着她看,就好像钉子已经钉入石头里,动也动不了,拔也拔不出。

卜鹰在看着她,她却在看着另外两个人。

琴声清悦,两人正循着琴声从山坡下走上来,衣着都很华贵,风度也很好,看见在亭中抚琴的金袖丽人,脸上都露出喜色。

他们走入山亭,和她低低说了几句话,也不知说了些什么,就很安静地退了下去。

然后又来了两个人,情况也和他们差不多。

前后不到两盏茶的工夫,一共来了四拨人循着琴声而来,说完话就静静退了下去。说话的内容,除了他们自己之外,谁也听不见。

他们的态度虽然温和沉静,看起来总显得有一点神秘的样子。

这些人是些什么人?来干什么的?那金袖丽人又是何许人也?他们之间是否在进行一种神秘的交易?

卜鹰这一次居然好像连一点好奇心都没有,只是静静地在一边作壁上观。

等到四拨人都走了,琴音立刻断绝,山坡后立刻转出一顶软轿,一个爱笑的绿衫姑娘随轿而来,服侍着丽人上轿,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卜鹰这么样一个人。

轿子又转入后山,卜鹰居然也跟着去了。

后山的花雾深处,有红墙绿瓦数楹,青翠的石子路,通过一扇月门,穿入花丛,接上花径。

花径尽头,有小楼一角。

轿子入月门穿花径,停在小楼前,卜鹰居然一直都跟在后面。

抬轿的人、随轿的人、轿中的人,居然好像全都没有看见他。

这个世界上好像根本就没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。

轿中人下轿,扶着爱笑的姑娘的肩,走入小楼,走上小楼。

卜鹰居然还是在后面跟着。

小楼上布置精雅,无疑是女子的闺房,当然也是男人的禁地。

卜鹰居然也跟着她们走了进去。

她们走进房,爱笑的姑娘打水、倒茶、拿点心,金袖丽人拢头、洗脸、喝茶、脱鞋、除袜,露出一双白生生的脚。

这些都是女孩子的闺房隐私,都是绝对不能给男人看到的。

卜鹰偏偏就在旁边看着。

她们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卜鹰。

这是怎么回事?

卜鹰难道忽然变成了一个隐形的人?

这个隐形的人终于开口说话了,他忽然问这位穿金袖衫的绝代丽人:“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?”

如果他说的话别人也听不见,那怎么办?

谢天谢地,这个隐形的人说的话,别人总算还能听得见,所以金袖丽人立刻反问他:“你要我帮忙?帮什么忙?”

“你能不能找一位名师来,把琴练一练?”

卜鹰说:“你弹起琴来简直好像……”

他没有说下去,因为她的眼睛已经瞪了起来。

“我为什么要练琴?我把琴弹得那么好听干什么?弹给你这个秃子听?”

卜鹰笑了,她也笑了,原来他们两个人本来就认识的。

不但认识,而且很认识,她已经觉得不管自己干什么,让卜鹰看见都没有关系。

除了卜鹰外,别的男人就不同了。

别的男人如果随便看了她几眼,眼珠子很可能随时都会不见。

胡大小姐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。

可是她刚才在那山亭里抚琴,为的是什么呢?她跟那些人之间,是不是真的有一些神秘的交易呢?

大小姐的密谋

胡大小姐真能喝,喝得越多,眼睛越亮,看起来越清醒,让人永远都看不出她的年纪。

卜鹰只记得他们认识已经有十二年了。

“今天我跟那四票人,又做成了六件交易,其中有四件都跟一个人有关。”大小姐问卜鹰,“你猜这个人是谁?”

卜鹰连想都不想:“诸葛太平。”

“对了,有赏。”

大小姐亲自倒了一杯酒,看着卜鹰喝下去,还喂了他一撕风鸡。

“说起来也真奇怪,这个诸葛太平倒真是个怪人,一举一动好像都特别受人注目,连他放个屁,都有人赌他那个屁臭不臭。”

大小姐自己也喝了一杯酒,然后又喝了一杯,然后再一杯,然后才接着说:“今天那四票人,来赌的都是诸葛太平,赌他住在哪里,赌他晚上找不找女人,赌他一顿吃多少肉,赌他洗不洗澡。”

卜鹰忽然问:“有没有人赌他能不能把那一趟镖平安送达目的?”

“没有。”

大小姐说:“这也是怪事,大家好像都认为,只要是他保的镖,就一定能平安无事。”

卜鹰冷笑:“这一次恐怕未必。”

“未必?”大小姐显得很惊讶,“难道你已经知道‘手到擒来丁一抓’和‘探囊取物公孙易’这两个劫镖从未失手的大盗,这一次要来动他的镖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卜鹰淡淡地说,“知道了也没有什么,诸葛太平的镖他们还动不了。”

“那知道了什么?”

“我知道另外有一个人这一次要动他的镖。”

“这个人比丁一抓还凶?”

“凶得多。”

“这个人比公孙易还鬼?”

“鬼十倍。”

大小姐的眼睛更亮,也更漂亮,她的好奇心显然已经被引动了。

“这个人究竟是谁?”

“是你。”

“我?”大小姐好像吓了一跳,“你说的这个又凶又鬼的人就是我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我要动诸葛的镖?”

“是的。”

大小姐喝了杯酒,又喝了一杯,再喝一杯,又再喝一杯,忽然银铃般笑了,风中的银铃般笑个不停。

“想想看,这件事一定有趣得很。”

“当然有趣。”卜鹰眼中也有笑容,“简直有趣极了。”

没有趣的事,卜鹰是绝对不会让大小姐去做的,大小姐也绝不会去做。

有趣的事,你不让她去做都不行。

吃遍天下混战八方

每个人都有权做他自己认为有趣的事。吃,无疑是诸葛太平认为最有趣的事之一。

他正在吃。

桌子用六张方桌拼起来的,上面铺着一张崭新的、用杏黄色的缎子缝成的桌布。

桌子上摆了大概有四五十种各式各样的汤和菜,有的菜大家都认得,也看得出是用什么做的,其中鸡鸭鱼肉野味海鲜当然都少不了。

另外还有一些菜,别人非但不认得,简直连看都没有看过。

诸葛太平高高坐在一张特制的太师椅上,最少比普通的椅子要高出两尺。

这样他才可以居高临下,看得清楚;看得清楚,吃得才高兴。

现在他吃得好像有点不高兴,甚至还有一点闷闷不乐的样子。

这么多菜,难道还不够让他开怀大嚼?

门外是个很宽敞的院子,院子里忽然传来了一阵声震屋瓦的大笑。

“一人独饮,没有对手,固然无趣,一个人独吃,没有对手,也一样无趣得很。”关二的声音大笑着道,“诸葛先生,你说对不对?”

“对,当然对。”

诸葛太平精神一振,喜动颜色,大声道:“外面是什么人?请快进来!”

他的话还没有说完,关二已经进来了,来得真快。

诸葛太平眯着眼,上上下下把这个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人打量了一遍。

“你能吃?你能跟我对吃?”

“放眼天下能够和你对吃的人,说起来大概也只不过两三个人而已。”关二说,“蜀中唐门的那位唐大官人,大概可以算是其中之一。”

“对。”

提起这位唐大官,诸葛太平显得更有劲了。

“那一次我跟他痛吃了两天两夜,吃得真是痛快淋漓,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”他问关二,“可是另外一个能跟我对吃的人是谁?难道是你?”

“就是我。”

诸葛太平又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,眯着的眼睛里忽然有光芒暴射,就好像叶孤城出战西门吹雪时的神情一样。

“难道你就是关西关二关玉门?”

“就是我。”

“听说你随时都可以吃,永远都吃不饱,那是不是真的?”

“是。”

诸葛太平大笑:“那就好极了,实在真是好极了,好得不得了。”

“咱们现在就开始,先来一点小吃怎么样?”

“好。”

他们的小吃,也不太多,只不过就是桌上这六八四十八样的大菜。

小吃之后,才是正餐。

诸葛太平说:“今天咱们的主菜,叫作‘混战八方’,你看怎么样?”

“先拿来看。”

桌子上的菜都已经清除了,架上了一个木架,大概有三尺长三尺宽。

一个瓦锅端了上来,刚好可以四平八稳地摆在木架上。

“好大的锅。”

锅盖掀起,一阵浓烈的肉香立刻像魔法一样散布开来,里面红红地炖着一锅肉,还在冒泡。

“好一个混战八方。”关二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这里面最少也有八种肉。”

诸葛太平大笑:“果然名不虚传,果然是大行家。”

他又说:“吃这种肉,要有一种特别的吃法,光吃肉就变得像是乌龟吃大麦,糟蹋了好东西。”

“我懂。”关二说,“光吃肉,显不出肉的好味道来,一定要东西衬一衬才行。”

“对,对极了。”

要怎样一个吃法才算正确呢?

先把一张直径两公尺左右的烙饼,平摊在桌上。饼要烙得薄,还要烙得有劲道,才不容易破。

饼摊好了,拿一根三尺长的保定府玉白葱来,掐去葱青,只剩葱白,蘸上皇宫大内太监做的上好面酱,搁在旁边。

然后用木勺舀起三四勺大肉,大概有一斤到一斤半之间,舀在烙饼的中间,成一长堆;然后把左边的烙饼盖上去,再把右边的烙饼盖在左边的饼上,尾部卷起,卷成一个长筒,用两只手捧着,揣在怀里,就可以开始吃了。咬一口葱面酱,咬一口饼。左边一口,右边一口,中间再一口。

诸葛太平道:“那时候只看见顺着嘴角往外流油,那种味道,吃什么都比不上。”

他说得眉飞色舞,关二却叹了口气。

“如果再加上一点迷药、毒药之类的东西,那种滋味就更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。”

“迷药?”

“这么大这么香,味道这么浓的一锅肉,就算加半斤迷药进去,别人也吃不出来的。”关二淡淡地说,“如果下毒的人是探囊取物公孙易,大概只要吃一口就已经足够了。”

“足够干什么?”

“足够有充裕的时间让他们把镖车运走。”

诸葛太平用力一拍桌子:“这个王八蛋,就算要劫我的镖,也不该把迷药下在肉里,糟蹋了这一锅好肉,害我吃不成。”

看他的样子,糟蹋这一锅肉的罪行,好像比劫镖还严重。

关二笑了。

“幸好他还没有把迷药下在肉里,就已经被我们的五掌柜和八掌柜先请了过来,连他的死党丁先生都一起请来了。”

丁一抓练的不是鹰爪功,右手的手掌却特别大,不但比别人的手大,比自己的左手也要大一半。

据说他一只手里就可以用七七四十九件暗器,凭他的腕力、指力、夹力和指甲关节间的弹力,同时把暗器打出去,专打人身上三十六大穴、七十二小穴和十三处致命要害。

公孙易却是个很少用手的人,他用的是他身上最发达的一部分。

他的脑袋。

现在两个人看起来,衣衫都有一点不整,头发也都有一点零乱,他们本来都是很讲究修饰的人,刚刚无疑经过了一番苦战。

张五和张八身边带的人,平时虽然看不见,一出手就足够让别人看老半天的。

诸葛太平一直在摇头叹气。

“你们这是何必呢?何必一定要动我的镖呢?让我过几天舒服日子,你们自己也好过几天舒服日子,岂不是天下太平?”

诸葛叹道:“你们为什么一定要来惹关玉门这个倒霉鬼?”

丁一抓声音嘶哑,眼中布满红丝,瞪着关二。

“关西关二几时做了镖局的奴才?谁能想得到。”

“老实说,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,只不过一个人一生中,总要做几件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的。”

“有理。”诸葛太平说,“有理就有肉吃,来,吃,酱油麻油通通有,大家一起吃。”

关二大笑:“那当然是非吃不可的。”

他刚刚学会了吃炖肉最正确的方法,现在好像有点迫不及待了。

看见他开始吃肉,公孙易脸上忽然露出了极奇怪的表情。

他一向是个不动声色的人,脸上很少有表情,现在却好像忽然看见关二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花来。

这时候丁一抓已出手。

就在关二、诸葛太平和张家兄弟刚把第一口肉吞下去的时候,他的大手已经发出了满天花雨。

花非花、雨非雨,每一道花雨,都可以杀人于刹那间。

这一点大家都明白的。

丁一抓纵横江湖,把别人保的镖银看成自己的一样,伸手就拿,手到擒来,当然是有道理的。

这一点关二他们也不会不知道。

奇怪的是丁一抓威震江湖的暗器一出手,他们居然只是眼睁睁地看着,既不招架,也不闪避。

关二的手仿佛抬了抬,但是并没有举起来。眼看着这些封喉致命的暗器就要穿入他们的要害。

忽然间,一条人影燕子般的飞来,一双大袖,金光闪闪。

大袖飞舞,飞燕去来。

一阵银铃般地笑声,在花雨消失间响起:“七七四十九件暗器,胡金袖拜领,大好人命四条,胡金袖奉还。”

结 论

花径深处的小楼前树荫下,摆着一桌酒,甜甜的,刚用春冰镇过的波斯葡萄酒,却又偏偏带着一点淡淡的郁金香的香气。

青山远处白云花树间,仿佛有人在曼声而歌:“兰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来琥珀光。”

只可惜长袖飘飘的女主人虽然能醉客,客人却都清醒得很,好像连酒都不好意思喝了。

客人是关二、张五、张八、公孙易、丁一抓和诸葛太平,半客半主的是卜鹰。

女主人花容胜玉,长袖绣金,和镖车里的黄金一样,都是十足十的纯金。

天下太平的镖车毕竟也有不太平的时候。

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呢?

公孙易:“我实在觉得很奇怪,大家好像都认为天下只有我一个人会在肉里下毒。”

丁一抓:“那种迷药决不比公孙易的差,我只闻到一点气味,出手就已经慢了。”

胡金袖:“幸亏你慢了那一点点,所以现在大家还都很太平。”

张五:“我无话可说。”

张八:“轻如飞燕胡金袖,果然了不起。”

诸葛太平:“不管怎么样,现在总算又天下太平了,我已经又叫人炖了一锅肉,已经架在炉子上了。”

关二:“你这一锅肉,我非吃个痛快不可。”

关二这句话说出来,大家都吃了一惊。

一向心高气傲的关玉门,这一次一败涂地,居然还有心情吃肉。

——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关二?

卜鹰已经注意观察了他很久,现在才开口:“这一次赌局,我绝对没有插手,只要有我的赌局,我就不会插手。”卜鹰很郑重地说:“这是我的规矩,你应该相信我。”

“我相信你。”关二说,“我一直都相信你。”

“现在诸葛太平的镖车已经被劫了,镖银已经在胡大小姐的地窖里。”卜鹰问关二,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输了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你还没有输?”

“我当然还没有输。”关二看着卜鹰,眼中充满笑意,“这一次输的是你。”

关二这句话说出来,大家又吃了一惊。

一向言出如山的关玉门,这一次难道想赖皮?

这当然是不可能的。

“上一次薛涤缨和柳轻侯的赌局,我们左也输,右也输,里里外外一共输了一百万两,其中有二十三万两,付的是大通的金票。”

“对,我已经点收过。”

“想不到的是,一向财力雄厚的大通居然垮了,他们发出去的十足兑现的金票,也已在一夜之间变成废纸。”关二说,“这消息现在虽然还没有传出去,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。”

他说:“大通可以垮,财神不能垮,所以我们连夜凑了二十三万两黄金,请太平镖局押镖,送到赌局去,换大通的废票。”

说到这里,关二的声音都仿佛年轻了起来。

“这趟镖本来就是要送到赌局去的,所以我才会领头吃那锅肉,好让你们自己把镖运来。这里也是赌局的分支之一,我们正好把镖银平安送达。”他微笑着面向卜鹰,“所以这一次输的是你,不是我。”

诸葛太平吃吃地直笑。

“有了诸葛太平,一定天下太平,这句话各位一定要牢记在心。”

关二伸出手,刚伸出来,狼牙已经在他手里,他却偏偏还故意吁了口气,看着卜鹰说:“每个人都难免有做输家的时候,难得做一次输家,也不必太难受。”

“是的。”

尾 声

卜鹰真的好像并不太难受,而且还有心情喝酒,而且还喝得很愉快。

这个人真有风度,真输得起。

胡金袖把袖子高高挽起,露出一双白藕般的手臂,剥着莲蓬,却用眼角瞟着卜鹰:“看样子你这一次的诡计又得逞了。”

“诡计?”卜鹰好像完全听不懂的样子,“什么诡计?”

“这一边你虽然输了一枚花八十五两银子弄来的冒牌狼牙,那一边最少也要赢进三五百倍。”

“那一边是哪一边?”

“当然是诸葛太平那个胖猴子那一边。”

“猴子既然能胖成他那样子,当然奇精无比,我怎能弄到他的?”

“你一定告诉他可以让关二帮他把镖银平安送到,他一定故意不相信,故意要跟你赌,其实心里却宁可输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他输了,镖银就会平安送到,诸葛太平就依然天下太平了。”胡金袖吃吃地笑道,“所以这一次真正的赢家还是你。”

卜鹰微笑。

“不管怎么样,我总算还是让关二赢了一次,至少让他自己觉得自己赢了一次。”

清亮的下弦月、多彩的黄金杯,卜鹰浅浅地啜了一口葡萄酒,心满意足地吁了口气。

“做赢家虽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,可是至少总比做输家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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