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晨曦

冯丰踩着最后的一抹夕阳回家。

金色的夕阳柔和地洒满玫瑰园。这不是别墅前的玫瑰园,而是公共区域的玫瑰园,这里,甚至还没有走过吱嘎吱嘎的木桥。

小王子喜欢坐在死火山旁边看日落,有一天,他看了四十三次日落。他喜欢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。他说,一个人非常忧伤的时候,就特别喜欢看日落,因为,某一天,他和他的玫瑰闹了小小的别扭。

夕阳悄然落幕,越是美不胜收的东西,越是短暂,坠落得越是快。冯丰久久地坐在外面的长长的木椅上,看对面的尖顶的房子,窗前种着天竺葵,房顶上停着鸽子,唧唧咕咕的叫声,悦耳、安宁。

最近,她总是以查资料为借口,很晚才回去,吃过晚饭才回去。

她不想不愿不敢往屋子里走,因为这个时候,他们往往在吃饭,“一家三口”,和乐融融。她不敢在叶嘉面前流露出惊惶的心事,从来不敢,因为,她怕自己令他受“夹板气”——叶嘉,叶嘉似乎不应该面对寻常男人会面对的这些充满烟火和世俗的烦恼。

以前她一直渴望叶嘉少进实验室,多在外面吧,自己才能天天看到他。可是,不知从哪天起,她却那么强烈地渴望叶嘉待在实验室里,一直一直不要出来。因为,从心理上,他还是自己的,保留着一份安全的幻想,而不是随时都有被人夺走的危险。就如一个乞丐,突然得到一份珠宝,完全不知该保存在什么地方,或者用什么方式来长期保存。

她想起那些武侠小说里,天下人争夺割鹿的宝刀,过手的人,一般都会死得很惨,大家争来夺去,最后,本领最大的人据之——叫做“能者居之”!

而自己,何曾又是那个本事最大的人呢?

她起身,脚踩在嘎吱作响的木桥上边,走得两步,又掉头。她想,再出去逛逛吧,等她们休息了再回去吧。叶嘉就在书房里,不是伴着他母亲和林佳妮的那幅令人刺心的“天伦之图”了。

她忽然发现,自己就像一个轻量级拳手,老是遭到来自重量级拳手的挑战。先是柯然,凭借她出众的美貌,然后是林佳妮,凭着她雄厚的家世和叶夫人的喜爱。更致命的是,林佳妮并不是柯然这样的高手,她温柔善良如小白兔,完全是无招胜有招。自己甚至不敢稍稍露出张牙舞爪——以免在她面前像一个无理取闹的泼妇。

哪个灰姑娘在这两种武器下,还能底气十足面不改色的?

已经走出老远了,天色也全部黑了下来,昏黄的灯光下,她看自己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老长,然后,是叶嘉微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:“小丰,等你吃晚饭……”

她声音平静,还带了笑意:“叶嘉,我忘了给你说,今晚珠珠有事,我要去陪她一晚,我不回来了。”

冯丰住到这里后,还从来不曾不回家过夜。对面片刻的沉默,然后,叶嘉说:“好吧。”

她说珠珠有事,倒不是谎言——珠珠的婆婆生日,可是,是明天。自己要去打扰珠珠,也得是明天。

她走过草坪,走过那道木栅门,眼泪流了下来,去住一晚旅馆吧。

饭桌上,叶夫人面对满桌的菜肴赞不绝口,心情愉快——今天,冯丰终于不回“家”了。这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,这里本来就不是她的家嘛。

她想兵不刃血,更不愿和儿子正面冲突,冯丰能自己节节败退,那是最理想的结果。这种穷女人,要对付她们,只有用钱。

餐桌上还摆放着一瓶新鲜的插花,那是林佳妮弄的,充满了浓浓的温馨的家的气息。餐桌上,换上了崭新的银质餐具,上好的水晶杯子,配着花色俱佳的“盐焗大虾”,叶夫人看看儿子和林佳妮,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环境,才协调嘛。

“叶哥哥,你吃这个……”林佳妮热情地给他夹大虾。

叶嘉微笑着将碗里的大虾拨在一边:“佳妮,多谢你的好意,可是,我不喜欢吃大虾。以后,你不必麻烦再做这个了。”

林佳妮的笑容僵住,叶夫人急忙笑着圆场:“儿子,你怎能辜负佳妮一番好手艺?吃一个吧……”

“不,我不喜欢吃。”

水晶盘里的大虾开始张牙舞爪得不那么好看了。

叶嘉看看满桌的菜肴,面上的笑容一点也没有改变:“我想起好久没吃过小丰做的排骨绿豆汤了。佳妮,你下次来做客时,我叫小丰做给你吃。你就不要辛苦动手了,毕竟上门是客,应该主人招待你的。这些日子,小丰反而闲着,越来越偷懒啦,呵呵,我可不愿自己的妻子以后变成一个懒虫……”

林佳妮强笑着点点头,说自己很期待呢。

叶夫人恨得几乎要吐血,仿佛是第一次,发现儿子温和的外表下,竟然和他父亲一样刻薄而无情。

这一餐饭,尽管叶夫人极尽活跃之能事,也无法让气氛好转。饭后,林佳妮出去打了一通电话,林家的司机不一会儿就赶来,她说自己家里有事,叶夫人挽留不得,只好眼睁睁看她走了。

第二天冯丰不去学校,一早就蹿到珠珠家里。

婆婆的生日是小型聚会,一家人团聚,并未大操大办,老两口一早就出去买了许多鸡鸭鱼肉,准备煮大餐吃。

珠珠怀孕后闲在家里,刚刚才起床,她的婆婆给她端来丰盛的早点,又拿出特意为她挑选的新鲜水果,冯丰看得眼珠子都掉下来了——珠珠整个被伺候得跟慈禧太后似的。

她一边分享珠珠的早点,一边抱怨:“珠珠,我真嫉妒你。”

“嫉妒我干什么?叶嘉的母亲又为难你了?”

她叹一口气,何止是为难,叶夫人巴不得自己消失在地球上。

珠珠笑她,有得必有失,选择刘永康,保证他的母亲对你好得很,可是,你舍得叶嘉吗?她摇头,这是实话,舍不得。

两人闲话,婆婆进来坐着,几次欲言又止。

珠珠看婆婆神色,笑她:“妈,你到底想说什么?想给冯丰介绍男朋友?”

老太太也笑起来,摇摇头,看着冯丰,拿出一个大大的红包:“妹儿,这红包太大了,我实在有愧……”

原来是这样。老太太拿了个超级大红包,一直不安。

冯丰拉住她胖胖的手:“嬢嬢,我都没费心去选礼物,你喜欢什么自己买什么。我还在不好意思呢。”

老太太还要说什么,珠珠笑她:“冯丰给你的,你就收下嘛。”

老太太这才出去了。

冯丰心里十分感慨,叶夫人这等人从来觉得天下普通人都贪图钱财,可是,同样是女人,还是普通女人,老太太连别人多给了礼金都会不安。

珠珠眨眨眼睛:“我嫁到这个家里,从来没有后悔过。”

冯丰瞪她一眼:“拜托,不要再显示自己的幸福了好不好?哼。”

她拿了水果猫起吃,结果很快就将一篮青枣吃得精光,忽然闻到外面老头儿做饭的鱼肉香味,才哀叹一声:“惨了,中午我什么都吃不下去了……”

珠珠笑得捂住肚子。

从珠珠家里出来时,已经是傍晚了。

经历了这样温馨的家庭生活,冯丰更不愿回自己的“家”。

桌子上,叶嘉母子一起吃饭。

叶夫人刚刚接到电话,叶霈明日要回家,所以饭后就要回去了。

她看儿子默不做声地吃饭,笑道:“佳妮今天没来,没人做盐焗大虾,可真闷啊。”

叶嘉头也不抬:“我不喜欢吃大虾,母亲,这些日子,您没发现啊?”

叶夫人笑得不太自然了,没话找话:“哦,今晚冯丰还不回来?她天天都在忙什么啊?每天都很晚才回来?这两天还干脆就不回来了!你那么辛苦,她应该在家好好照顾你的。这些日子,我还从没见她怎么照顾过你……”

叶嘉淡淡地道:“她比我更辛苦,她大概更不喜欢吃什么盐焗大虾吧。”

叶夫人收敛了笑容:“你父亲明天就回来了,他一定不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都让他伤心失望。”

叶嘉抬头看着母亲:“你为什么那么不满意冯丰?”

“她对你说我不满意她?”

“她从来没说过任何一个字。可是,这还需要说吗?哪个女人愿意看到自己家里天天多了一个女孩子?而且,你的意图那么明显,连我都看出来了,何况小丰……”他心里有些悲哀,冯丰,她不敢说,不敢开口,她每晚每晚都迟迟而归,因为,没人等她吃饭,也没人会欢迎她。她们巴不得她不要回来。她在自己的家里完全像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。可是,她都忍着,因为,那人是自己的母亲。而自己也一直忍着,连为她说一句话也没有,因为,那是自己的母亲。

他其实是明白的,很早就明白她为什么会晚归的。

叶夫人站起身,冷然道:“儿子,既然你说开了,我也不蒙着了,这女人就是贪你的钱……”

“她怎么贪我钱了?”

“她吃的穿的用的,哪样不是花你的钱?这样一个女人,你不仅不提防,还把自己的财产都交给她管,你……”

叶嘉笑起来:“那,她要怎样才算不贪我的钱?就是我吃香的辣的,她住破房子吃糠咽菜,一分钱也不要动我的,跟我界线分明,这样就是很高尚的爱情?母亲,我记得你是教徒,教堂里的婚礼,不是说伴侣之间要分享一切吗?她花我的钱,我心甘情愿,我所有东西,都愿意和她共享。”

“她还并不是你的妻子!妻子才享有这个权利。”

“我早就视她为我的妻子了!只要她愿意,我随时会和她结婚。”

“儿子,你完全被这个贪财的女人蒙蔽了,你会后悔的……”

“我后悔什么?她会卷了我的钱跑了?”

叶夫人一时无话可说。

儿子的固执是天生的,叶夫人好一会儿才说:“这个女人一无是处,你要我怎么向你父亲交代?”

“母亲,我要找什么样的女人,并不是为了讨父亲的欢心。而且,在我看来,小丰聪明漂亮,跟我情投意合,好得不得了。我喜欢清静一点的日子,不喜欢宾客盈门,更不喜欢吃什么盐焗大虾。母亲,请您原谅……”

叶夫人从未听儿子这样说话,气得胖胖的脖子都有点儿抖动:“佳妮至少不是贪图你的钱才喜欢你的,她是真心真意,是纯真的女孩子,教养良好,没有外面那些女人的深沉的心计。”

“有钱人和穷人在一起,就叫贪财。有钱人和有钱人在一起就叫门当户对。呵,母亲,林家的财力和叶家不相上下,对吧?且只有一个独生女。我即便得到叶家的一份财产,也不过五分之一,还是及不上林佳妮的身家,对吧?也许,他们该说我贪图佳妮的嫁妆了!”

叶夫人的脸上红一阵又白一阵。儿子从小自立,十来岁就出国念书,然后,很少在家里,一年也见不了几面。她爱儿子,不过本着天下母亲的习惯:希望儿子有好的事业,好的婚姻。可是,她并不了解这个儿子,从来都不了解这个儿子——事实上,做父母的,很少有了解子女的。

她甚至不敢太过责骂他,她又挂记着丈夫明天要回家,丈夫才是家里的天。而且,在这里待了十来天,若不是有林佳妮伴着,她早已腻烦了,早已在怀念自己那干麻将老友了。她转身就走:“你大了,翅膀硬了,我也管不了你了。你自己向你父亲交代吧。”

“对不起,母亲。我想,我并不需要向父亲交代什么。”

叶嘉送母亲走过木桥,叶家的司机已经等在木桥前面,叶夫人上车,车开走,偌大的花园、草地,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宁静。

冯丰沿着街道慢慢走,看两岸的橱窗,看那些漂亮的衣服,却并不进去。前面是一家酒店,她脚也走疼了,心想,就随便找个地方住一晚再说吧。

她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坐下,看看时间,才八点多,也不想去登记,随便拿了本杂志翻着,又没什么意思,只不住打量来来往往的客人,偶尔看见一些客人奇怪的目光,她有些明白过来,不要被人家当成“流莺”了吧。现在,一些酒店已不流行穿着暴露的惹火女郎了,而是投客人所好,打扮成清纯的“学生妹”,也许生意更好。

九点多了,还是去要个房间,进去看电视算了。她拿出身份证正要去登记,手机响起,是叶嘉:“小丰,你在哪里?我来接你。”

鼻子一酸,她有些惭愧,自己也许为叶嘉想得太少了,他的母亲不过来住了十来天,林佳妮来也不是他的错——自己就借口离家出走,让他担心。

她吸吸鼻子,也不管自己是不是八仙桌旁的老九了:“叶嘉,你不用接我,我马上回来。”

今晚,居然有罕见的月光,在夏日的天空清冷地高挂,既不圆也不明亮,模模糊糊的,谈不上任何的诗情画意。

远远地,她看见一个人影站在木桥的这端。是叶嘉,叶嘉等着自己。

她飞奔过去,扑在他的怀里,所有的惊惶似乎都消失了,一下觉得那么踏实。如果每次回头,都有一个人在那里,自己又何必还要掉头离开?

她小小声的,有些不好意思:“叶嘉,伯母她们睡了吗?”

“我父亲回来了,她们回家了。”

她意外,却没有多说什么。

“小丰,我很早就想对你说了,我不喜欢吃什么盐焗大虾,我只喜欢你的排骨绿豆汤。而且,这里是你的家,其他人,都只能是客人!”

冯丰抓住他的手,原来,他一直知道,一直知道自己的小心眼。

叶嘉搂住她的腰,大手上下移动,热气在她的耳边痒痒地散发:“小丰,我好久没有做过‘皇帝’了……”

她忽然挣开他的手,在前面飞奔,踩得木桥咯吱咯吱响:“我数三声,你追上我就答应你,一二三……呵呵……”

他像敏捷的豹子,飞奔上去抱住她就往房间里走……

叶嘉这次只进实验室两天。虽然他不在家,可是,回家依旧回复成了往日的期待和快乐。冯丰跟个学生似的,每天五点就准时回家。

她蹑手蹑脚的,叶嘉今天很早就回家了,估计正在睡觉呢。

她悄然往楼上的卧室走,走了几步却停下。激烈的争吵是从书房里传出来的。

“那个畜生还不肯回家,躲在女人裤裆下吃软饭?他不回家,跟我说了今天来你这里谈判,可为什么不来?”

“爸,您何必管那么多?我看芬妮也挺好的……”

“芬妮好?她好得很。我的一帮老友哪一个没睡过她?他们连她身上有几根毛都数得清清楚楚,连她每次陪他们的姿势都讲得津津乐道。这几天,许多人给我打电话,说那个畜生,玩玩就可以,为什么要穿那么多叔叔伯伯穿过的旧鞋……那个畜生,把我一生的脸面都丢光了……”

“儿子,下个月是你爸六十大寿,你可不能让他失望……”

是叶夫人的声音,她只是提醒:提醒儿子在家族的重要场合,身边要带着什么样的女人……

然后,是叶嘉冷冷的反驳。

三个人激烈地争吵……冯丰几乎要夺路而逃。她悄悄地退出去,再退出去。退到最偏角的玫瑰园。

天色已经黑得看不见玫瑰的芬芳了,五月正是玫瑰盛放的季节,可是,没有芬芳,只有嘤嘤嗡嗡的草蚊飞过的声音。

冯丰拿出一本书来扇着,茫然不知该去向何方。今日是芬妮,明日,自己又将以何种方式被驱逐?

她躲在角落里,看见一个老头气冲冲地出来,叶夫人亦步亦趋。

这老头,她见过,居然是上次来找“叶医生”的那个倔犟老头。原来,他是来“微服私访”的。

有钱人的花样,真是多啊。女人要嫁入豪门,得一个一个去被“X”光透视,看你爱的是人还是爱的钱。

有钱的人才有尊严和权利。如果有人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钱买不到的,那他一定是还没有钱。

她躲着,更是不敢出去。然后,她看见二人走过木桥,然后,是车子开动的声音,周围,慢慢安静了下来。

又过了许久,她才悄然从玫瑰园走出去,若无其事地“回家”。

叶嘉坐在书房里,脸色十分难看。

冯丰从背后抱住他的脖子:“你不开心吗?”

叶嘉强笑:“小丰,没有,我没事。”他顿了顿,又开口,“小丰,我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的事情,为什么人人都喜欢管别人的闲事?”

冯丰但笑不语,不是管闲事的问题,是人人都觉得这些事情和自己有关——哪怕别人娶老婆也会伤害他们的面子——他们认为,他们是在管自己该管的事,而不是闲事。这些,大半生时光都在实验室里的叶嘉是不会明白的,他以为,人人管好自己就可以了。

第一次,两人都没有心思再做“皇帝”或者“女王”了,心里只是压抑,难以言喻的压抑。

那项研究正式进入紧张阶段,叶嘉还没多少心思郁闷,就彻底投入到了实验室。冯丰一个人在外面,也真正开始努力地念书,仿佛高考前夕,认准了目标,要一往无前。

周三的黄昏,她听见自己手机里很陌生的女声,柔美,如绵绵的花糖,即便她自己是女人,也有些心醉的恍惚:“冯小姐,你好,今晚有没有空?”

竟是芬妮。

两人在C大外面的一间酒吧坐下,很安静的位置,绿森森的花木。旁边放着各种报刊杂志,其中一本红红绿绿的,大标题赫然是:

大家长表态,芬妮嫁入豪门困难重重。

冯丰随手将杂志翻到背面,没让芬妮看见。

芬妮取下墨镜,洗尽铅华的面上依旧是慑人的妩媚。冯丰盯着她看,表情有点呆,生平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——并不是只有男人才为她着迷的。

“冯小姐,你好。”

她笑起来,话不对题:“芬妮,你真漂亮,比屏幕上更漂亮。”

“谢谢。冯小姐……嗯,我可以叫你小丰吧?”

她点头,两个女人忽然觉得彼此很亲近。如果她们都能如愿,也许就是妯娌的关系。人生真是奇妙。芬妮一杯接一杯地喝酒,慢慢地,就有些微醺了。

“小丰,我听晓波说,他母亲在叶嘉那里住了一段时间,她是个好相处的人吗?”

她并不转弯抹角,是来打探情况的。冯丰看她的眉眼,隐隐的憔悴和忧虑,想必,这些日子和叶晓波的日子过得并不很轻松。冯丰也不伪饰,叶晓波的母亲何止是不好相处,她简直恨不得将自己和芬妮这样的穷女人或者“狐狸精”赶出地球,撵到火星上去。

芬妮默不做声,取一支烟,看向冯丰。冯丰摇头,表示自己毫不介意。她点火、拿烟,手指修长,姿势熟练而习惯,又无比优雅,将一个寂寞女人的心事在烟雾里缭绕得云山雾海的。竟带了几分憔悴。

这些日子,她和叶晓波的摩擦也越来越深,起因是李欢比赛期间很忙碌,不能全心看股票,叫叶晓波暂时停一段时间。可是,前期股市的利润太刺激了,叶晓波不仅拿了自己的全部资金,更力劝芬妮大力投入。

二人和李欢商量,李欢要芬妮慎重,可是,叶晓波兴致勃勃,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有内幕消息,于是,芬妮听了他的,重金投入,没想到,不几天就大跌,甚至连续两个跌停盘。

只有李欢操盘的那部分股票看好,但是,由于少,利润根本不足以弥补这边的损失。

再过三周就是他父亲的六十大寿,他原本想通过股票,在家族面前露一下脸,这次搞砸了,心里憋闷着,脾气越来越坏,芬妮稍有违逆他的意思,两人就会争吵起来。前天,二人又因为股票投资的问题发生了严重的争执,叶晓波甚至已经两天没回家了。他不眠不休地要力争扭转乾坤,捞回损失,可是,那个朋友却避而不见。他再去找其他朋友,想借点钱再搏一把,东山再起,可是,往日可以“两肋插刀”的朋友,一个个都似乎人间蒸发了,偶尔找到一两个,每个人也都有合情合理的借口推辞。

冯丰听了芬妮的叙述,才发现,叶晓波,真的是个幼稚的富家公子。男人的落魄,要归结到女人身上的话,那真是可怕的一件事情。

芬妮,她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倾诉,所以,只能找同病相怜的冯丰。

“他叫我和他一起回叶家,他当然是在赌气,可是,小丰,你想,我怎么能和他一起回去?他的家人只怕要将我当众赶出去……”

不是“只怕”而是“一定”!叶夫人,她甚至已经给叶嘉另外安排好了女伴,对于叶晓波,她又怎会轻易放过?

“我和叶晓波在一起,人人都以为我占了多大好处……”芬妮的脸在烟雾中若隐若现,“事实上,我和他在一起,他每次送的礼物都是鲜花、公仔、唇膏之类的……他们是富家公子,最怕女人贪图他们的钱财。有钱人之所以是有钱人,很大程度上,在于他们除了挣钱还比别人节省,不该花的钱就决不花,而不是电视上演的,动不动就斗富斗阔。叶晓波并不是纨绔子弟,他受的教育让他很慎重……我用过很多男人的钱,只没有用过男朋友的钱!”

我用过很多男人的钱,只没有用过男朋友的钱!

芬妮是真正喜欢叶晓波的,一个清醒的女人,冷静地分析自己希望不大的爱情。芬妮,她并不是一个花瓶,即便是花瓶,也是古董级别的。

冯丰有些无地自容,自己拿着叶嘉的卡,花叶嘉的钱,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叶嘉的,虽然有时也自我安慰,自己也在挣钱,也能养活自己——可是,天知道,自己挣的那点钱,要过现在这样的生活,完全是痴人说梦。

而自己,一直都还心安理得的,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,以为,女人用男人的钱是天经地义的。

事实上,贪图钱财的莫非是自己?

她不知该说什么,只听得芬妮说:“……小丰,我真羡慕你……”

羡慕自己?有什么好羡慕的?

“你有名牌大学的学历,身家清白,也没那么多富豪的妻子憎恨你……”

叶晓波本人难道就是处男了?芬妮有美丽还不够吗?她其实不知道,这些所谓的“优点”,在叶夫人的眼里是一钱不值的。因为,她的“儿媳妇”人选,几乎个个都有除了这两项以外的更多优点,比如身家背景。

她嗫嚅:“叶晓波,他是很喜欢你的……”

“也许吧。也许他是很喜欢我的。可是,爱情的力量有时是不堪一击的。”

只要有爱,万事皆休,谁能如此?

芬妮都看得如此透彻了,又为何还要纠缠一份这么复杂的感情?冯丰想,自己何尝又不是如此?

两个人竟然有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,芬妮有些自嘲,神情也放松了些:“对了,你星期五晚上有空吗?我们去看李欢的比赛吧,他可真受女孩子欢迎,有很大把握夺冠的……”

好啊,正好去看看李欢到底有多受欢迎,同时,也好近距离看看其他“超级帅哥”。

冯丰小心翼翼地回家。这些日子,她常常难以预料,何时,小别墅里又会来了不速之客。

这次,激烈的争吵是从客厅里传来的:

“……你一直都是这副高姿态,回家,你叫我怎么回家?老头子什么时候将我放在眼里了?还在媒体面前说什么要将我驱逐出叶家……”

“晓波,你应该先冷静,而不是对立……”

“冷静,我怎么冷静?你以为我是你?没了叶家大少爷的身份,我什么都不是。你呢?你还是你声名赫赫的叶医生、大科学家,里里外外,谁不敬你三分?你可以和叶家对抗,我不能,你比我伟大比我能干,行了吧?老头子动辄骂得我狗血淋头,可是,他何曾敢对你大呼小叫?”

“因为我没有指望着他的钱,晓波,你要明白,这个世界上,只要你不指望着别人吃饭,谁也不敢轻易对你指手画脚!”

叶晓波自嘲地笑一声:“我也想这样的,可是,老天不帮我!如果我一夜暴富……”

“你怎能一夜暴富?你应该静下心来,你该为自己的人生做主。”

“我做主?你以为我不想?可是,我就连股票都亏完了……”叶晓波的声音几乎要哭出来,“连老天都不帮我……我怎么这么倒霉……”

这些日子的落魄,和芬妮的争执,家里的压力,他才发现,自己如果不再顶着“四公子”的身份,在哪里都是碰壁。除了李欢,他发现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了。他后悔自己没听李欢的意见和劝告,可是,损失也挽不回来了。以前呼朋引伴,如今形单影只,这种落差,让他完全无法承受。

叶嘉叹息一声,开一张支票给他:“你拿着,看有没有什么帮助。”

他冷笑一声甩开他的手:“你以为我是上门向你乞讨的?不是!我只是告诉你,不要再来充当什么传声筒,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了不起。你不要得意,老头子对付完我,马上该轮到你了。我就不相信,他们会那么大方让你娶那个穷女人……”

冯丰的血冷在心口,争执的两人忽然发现她,叶晓波立刻住口,一言不发地冲了出去。

叶嘉强笑一下:“小丰,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

她声音轻快,心在滴血:“不早啦,叶嘉,我好饿啊,我们去吃饭好不好?”

两人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,去吃饭,可是,饭菜不知怎么变得那么难吃,几乎味同嚼蜡。

因为一名人气“超级帅哥”过二十岁生日,导演组大做文章,大肆庆祝。这名帅哥出自名门,背景雄厚,因此,不顾禁令,当晚,悄悄请了几个要好的兄弟们出去庆祝。

李欢也在被邀之列,比赛以来,无形中,他成了众人的老大,都称他“带头大哥”。他虽然被紧张的训练烦得郁闷至极,但毕竟有分寸些,嘱咐众人只能待两个小时就赶紧回去。

众人在迪吧里狂欢,同去的还有几个伴舞的女孩子。夜已深了,迪吧里的人正式进入疯狂状态。几名醉醺醺的男子见其中两个女孩子舞动得特别妖媚性感。就跑过去搭讪。

几人出口粗俗,动作粗野,一言不合,就扭打了其中一个女孩子。其他人见状,立刻过去拉开,众人趁机起哄,竟越来越乱,混战起来,酒瓶翻飞……

李欢一个人躲在一边喝酒,他很厌恶这样嘈杂的环境,更受不了迪吧震耳欲聋的声音。忽见中间混战起来,听得吵闹声,细细一看,竟然是自己的同伴。对方人多,那几个“超级帅哥”已经支撑不住了,拼命护着脸躲闪,几个女孩子在一边尖叫哭泣,乱成一团……

他赶紧跑过去,加入了战团……

110的赶来,几名“超级帅哥”和众人从后门开溜,谁也承担不起明日上报,或者被导演组知道带来的严重后果——此时传出如此恶性事件,几乎就是死定了。

李欢也跟着跑路,可是那几个女孩子还落在后面,吓得手足无措。

他跑回去想叫她们快跑,可是,回去刚叫得两声,已经被110包围,众人全部被带到了派出所……

这些天,冯丰一直辗转难眠,一是因为叶嘉不在家,二是因为对自己和叶嘉的未来越来越担忧惶恐。

又翻一个身,手机响起,是芬妮急促的声音:“小丰,你快去XX路派出所保释李欢……”

睡意全消,冯丰起身,这个该死的李欢,怎么没有一刻消停?还没成名,就学人家恶炒负面新闻了?芬妮在电话里说,她和叶晓波不方便出面,冯丰完全能够理解。现在,报上每天都在报道她要嫁入豪门的消息,如果此时再出什么漏子,叶家的门槛又要高几步了。

她直奔派出所。一路上,听芬妮在电话里讲李欢的事情,等说得差不多了,手机也没电了。

派出所里。李欢和几名小混混似的男子、女子一起,每人身上一点小伤。李欢的脸颊被划破一条口子,满脸都是血迹,只简单处理了一下。

李欢见是她,十分意外:“冯丰,你怎么来了?”

冯丰并不和他多说,反正芬妮和叶晓波已经打点好,所幸又无人受重伤,她只交了几千元,很顺利地领了李欢出门。

走到大街上,两人都吐出一口气来。李欢笑嘻嘻地说:“真没想到,差点进了现代的监狱……这监狱,也不是很可怕啊……”

监狱?这不过是派出所,人家当民事纠纷简单处理了,离监狱还差得远呢!

她冷笑两声:“李欢,怎么每次你都是在英雄救美?你真把自己当段正淳还是‘带头大哥’了?要知道‘带头大哥’都没什么好下场的……”

“冯丰,每次我出事,都是你来救我。看看,我都落魄成什么样子了!也难为你不计前嫌……”

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些什么啊。这是芬妮和叶晓波的功劳。他们都打点好了一切,主要是怕导演组追究,所以私下里处理,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。也不知道那几个先逃回去的家伙,会不会走漏风声。

“没有下一次了,下一次就算你死了,我也不管了。”

他不以为然的样子,她都替他着急,明天就是正式比赛了,他脸上的伤痕要如何才能掩饰过去?莫非要戴着大墨镜上场?

李欢见她走得飞快,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:“冯丰,陪我坐一会儿……”

“坐什么坐?你赶快回去,好生想个说辞,明天就要比赛了……喂,出租……”

出租车停下,李欢摇手:“我们不走。”

出租车司机悻悻而去,嘀咕一声“神经病”。

这家伙莫非疯了?想在这个时候耍大牌也不看自己有没那个本事,不要以为有了点人气就是什么天王巨星了,万里长征才走完第一步呢。

她正要骂他,却被他拖了一直往前走。过了那条街,下面就是长长的河堤,堤上垂柳轻抚,夜风里,还有冷淡杯和卖柚子的小贩在张罗来客。

他并不在这里停留,拉了她再往前走一截,她才发现,已经走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广场,那是他刚来现代时,自己带他熟悉这个世界,每晚他都会骑了自行车带自己出来闲逛。也是在这里,他第一次见到柯然,然后像见了自己的“皇后”一般跑过去……

夜深了,喷泉不再,小叶榕的触须拖得老长,周围长长的木椅显得冷清而干净,每张椅子的靠背都刻着一句诗,这是C城的特色。

李欢拉她在一张椅子上坐下,昏黄的灯光下,她看见椅背上的诗句:

与君初相识,似是故人归。

这不是曾经某个香烟牌子的广告词吗?

她无心看什么诗句,只扯了李欢:“你快回去啊……要叫他们发现了,你会倒霉的……”

李欢一动不动,只慢慢开口:“冯丰,你曾在这里教我骑自行车……”

“嗯?”

“我也曾在这里维护柯然,让你难堪。那次,我们一周都没有说话。”

“说这些干吗?”

“冯丰,你有事的时候,我总是陪着其他女人……”

“才晓得啊!”

“因为觉得是自己人,可以缓一缓。后来我才发现,其实我每次都在伤害你。冯丰,我从来就没有对你好过!就连你危急的时候都舍弃了你……”

神经病,翻这些陈年老账干什么?

李欢没有再继续,只抬头看着远方。看了好一会儿,发现,夜色迷离下,这个世界可真陌生啊,唯有身边这个女人才是真实。

冯丰捅他一下:“喂,李欢,你该回去了……”

“我真厌恶了这种耍猴戏的日子了……”

冯丰怔住。

她看他演戏、选秀,他不是风生水起的吗?她还以为他已经适应了现代的生活,完全变成一个现代人了呢!她都几乎要忘记他真正的身份和来历了。

原来,一直没有吗?

“我一直强迫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,什么都做,心想,同样是人,别人能做的我也能做,可是,冯丰,我越做得多就越是厌恶。尤其是这个什么‘超级帅哥’,我最最厌恶,好几次要甩手走人了。他们年轻他们狂热他们可以,可是,我并不是25岁的现代人……我已经忍无可忍了……”

冯丰完全无语。

“冯丰,我终于发现,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太渺小了。就像一只动物园里的猴子。”

她强笑:“我们本来就是由猴子进化来的……”

“那我宁愿做一只不进化的猴子,进入森林。这个时代的人,所思所想,和我的差距都太大了,我异常痛苦……我一直没有和他们签约,他们迟早会淘汰我的,我不如趁早退出这场游戏……正好,这次受伤为我作出了决定。”

锦绣灿烂的星光大道就在眼前,只需要再熬过两三周而已。如今,他已经不愿意再熬下去了。

“我不愿意和太多人接触,那让我觉得危险和不安,也更加郁闷和痛苦。冯丰,我其实很讨厌这个世界,我不愿和人交往……”

冯丰长吸一口气,他已经作了决定,他不愿意,谁人还能勉强他?

“那你今后做什么呢?”

“炒股!”他的声音精神起来,“如果必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,冯丰,我发现这不失为一门好营生,赚钱好快。”

炒股炒股,这些日子,全民成了股民。君不见叶晓波亏了吗?

“晓波是误信损友,又沉不住气。我退出比赛后,一定帮他挽回损失。”

“你要小心点,这毕竟是变相的赌博。”

“人生,什么事情不是赌博?”

好心当做驴肝肺,不听算了。

他看她生气,附在她耳边小小声:“冯丰,我前些日子倾尽所有投入股市,算下来,已经超过七位数的利润了。我上个月买了辆‘帕萨特’开着,等过些日子换宝马,买别墅……”

冯丰睁大眼睛,忽视了他的暧昧举止,老天,才多久?三个月还是四个月?那是几何级数的增长,难怪全民都成赌徒了呢。

她像看着一个怪物:一千年前的皇帝在现代考了驾照,开着车子,炒着股票,有时还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高歌一曲。她心里突然很沮丧,想起自己在古代,就只有憋屈在家庙或者冷宫里等死,一点如鱼得水的感觉也没有。

李欢,他为什么做什么都能风生水起呢?真是没天理。

是不是只要买股就会赚钱?就连街上卖菜的太婆都在谈论股票?难道大家就不会亏吗?总有人要埋单吧?

他信心满满:“冯丰,我对这个最拿手,你放心,我决不会是那个埋单的人。”

“那,你真不去选秀了?哼,芬妮还约我明天去看你的比赛呢。你知不知道,我还每场比赛都给你投票的……上一场比赛,我除了手机和座机,还在C大的公用电话亭挨个拨打,给你投了五百多票呢……”

他愕然,又笑起来:“你很希望我继续吗?如果你希望看我比赛,我会继续的……”

“没有。我是因为你参加比赛才希望你赢的。如果你不喜欢,我也不会去凑热闹的。呵,我从不为男人花钱的……投票也要钱呢!我的钱存起来以后养小白脸去……”

又没正经了。可是,这久违的胡言乱语,听起来却分外的亲切,仿佛已经过了一万年。

她疑惑:“李欢,你能说不去就不去吗?”

“我说不去就不去。我一没签约二不打算再进入娱乐圈,难道还怕他们封杀不成?”他声音里有了一丝孤寂的落寞,“冯丰,我害怕这个世界,我越来越不想和外界接触……我,其实很想回去……”

冯丰想起宋徽宗和土木堡之变的故事。

“哪怕回去隐姓埋名,不做帝王,我也愿意回去……这里,没有一个我熟悉的人……”

就连唯一的一个伴侣,她也已经成了“朋友”。

她强笑:“你还有柯然、芬妮、叶晓波他们,他们也是你的朋友。”

李欢没有做声。朋友又怎么会是伴侣?得意失意孤寂落寞,几个朋友能始终相伴?

“李欢,你应该试着交女朋友,你该知道,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的。你若结婚成家,有了妻子孩子,就不会孤独了……”

她的声音停顿,肩头被紧紧抱住,李欢伏在她的肩上,一时,她竟忘了推开他。

李欢,孤寂的李欢,一个有着千年过去的男人,他因为自己,误打误撞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,但是,自己早已离开了他。所以,他没有伴侣。她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差错,万花丛中过的“段正淳”,他为何变成了单身汉?故事的版本原本不是这样的,不是吗?是哪里开始了悄然的改变?又是谁作出了悄然的改写?

过了许久,李欢抬起头,微笑道:“冯丰,谢谢你今晚陪着我。你对我,比我对你好太多。”

“也多谢你还肯把我当做朋友。”

“以后,我会试着去交女朋友的,交很多女朋友,你知道,我一向受女人欢迎。”

“呵,那就祝你好运吧。”

两人点头告辞,瞬间,仿佛多了刻意的距离。冯丰先上车,李欢看她离去,一种强烈的悲哀和绝望在胸腔里搏斗:留住她吧,留住她吧,留住她吧……然而,他终究站着没动,就像一个明知溺水的人,快要死了,就不再挣扎了。

黎明前分外黑暗,他站在河边,沐浴着晨曦的风,很迷惑地看远方的天空,觉得这个世界,越熟悉越迷失。

抹一把面颊,已经肿起来,跟猪头似的。他想,这个退赛的理由,可真是充分极了,墨镜都遮不住——再也不用在全国人民面前“耍猴戏”了!

走过大大的草坪,再走过吱吱嘎嘎的木桥,黎明的第一缕晨曦吹拂玫瑰的气息。

老远,冯丰看见熟悉的屋子有灯光。

她飞奔回去,进门。

叶嘉坐在客厅里,眼光有些异样,也有些疲倦。就如一个劳累归家的丈夫,却发现妻子不知去向。

心里有几分不安和内疚,冯丰坐在他身边,拉住他的手,轻声道:“叶嘉,你不是说后天才回来的吗?”

他轻轻揽住她的肩,声音疲倦:“小丰,你去哪里了?”

她嗫嚅道:“李欢……他出了点事情,我去派出所领他出来……”

李欢,李欢。冯丰夜不归家,又是为了这个男人!她不是讨厌他应该避开他的吗?怎么还会一直纠缠不清?

叶嘉的面色微变:“一个成年男人,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而不是让女人出头!”

“这是一场意外,他是为了帮别人才惹了麻烦……他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其他亲友……”

“晓波、芬妮等不是他的朋友吗?”

冯丰说不出话来。她第一次见叶嘉这样,语气平淡,却满是怒意。她低头:“叶嘉,是我不好……”

叶嘉叹息一声,闭了眼睛,好一会儿才睁开:“小丰,原谅我。我半夜回来,发现你竟然不在家,电话也打不通,我心里很害怕,怕你有什么意外……我也不喜欢李欢,你不要再和他来往了好不好?小丰,我没有多余时间陪你,我怕失去你……”

她的头深深埋在他的怀里,笑得像一个小孩子:“叶嘉,我只喜欢你,永远都只喜欢你。只要你不撵我走,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的!”

即便他不在家,她也从未觉得苦闷——如果有苦闷的话,也不是因为抱怨他工作忙,而是怕自己和他的差距所产生的阻隔。相反,在这里,她越来越有家的感觉,哪怕是无所事事的米虫,那也是他养的米虫。

他抱起她往卧室走,眉头舒展。她搂着他的脖子,咯咯地笑:“今天,我做‘女王’好不好?”

他用行动回答,她的嘴被封住,“呜呜”着像一只猫咪,脚尖又有了那种轻微的战栗……

>